据北京日报客户端消息,3月10日,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二级巡视员蒋志辉说,根据《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规定,采暖季应于3月15日结束,但考虑到当前疫情防控仍处于关键时期,大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和市民主要时间居家,尤其是老弱病幼孕等群体需要重点保护,适当延长供热时间既可以改善市民的居家生活条件,又可以减少因停热导致着凉感冒和前往医院就诊时交叉感染的风险。市委市政府经研究决定,本市城镇居民集中供热结束时间顺延至3月22日24时。有关部门将密切关注天气及疫情的动态情况,提前会商研判,如需进一步延长,将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发布。
天津则延至3月31日24时
天津则延至3月31日24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