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洪山救救我,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董丽萍庭长想把老百姓逼死了呢,我爸爸叫卫解放,是一个农民,我妈类风湿性关节炎,手指,脚,胳膊都变形了,还有高血压和脑梗,属于残疾,我奶奶70多了,也是天天吃药,家里就我一个闺女,没有儿子,2018年6月24日被牛八林的两只大藏獒咬成了腰椎爆裂性骨折,没人管,当天说的腰疼,都在卫生院开的止疼药和输水的药,外边买的云南白药喷雾剂和活血化瘀的,因为镇上卫生院条件有限,我们现在不能过啊,一审泽州县法院判了10万多,二审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董丽萍庭长直接判对方不承担责任,对方好心给了7万,不是他的藏獒造成的他会愿意?光医药费,诉讼费,鉴定费等一系列下来都花了6万多,这让不让人活了?这大门弄在半路上,门还开着,没有饲养证,法院董丽萍庭长还判对方不承担责任,这有没有天理了?给纪检组打电话也没人管,看看这两只大藏獒,还有我爸被藏獒咬成什么样了,谁家的大门会在半路上修的?法院的人也没有人去大山河找村民调查,也没有去现场查看,发生事情的时候只有看狗人,法院为什么不传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