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来,达克就是一个自认正义的杀人犯,并且我认为他是理性杀人,通过杀人来满足自己的私欲,正义感,把自己凌驾于法律的制高点,自认上帝。之所以说他是理性杀人,是因为他每次杀的都是身有案子的罪人,而且每次都通知警方,有向警方挑衅的意思,有些案件让我感觉他在说,既然你们不行,那我来做。在网络上宣传自己,让一些人认可他,支持他,追随他,这样达克更有满足感,自认正义的化身、英雄,说难听点,以后这样追随他的人会成为达克的帮凶。那些罪人应该受到法律的判裁而不是动用私刑,用私刑来结束他的罪,达克完全有能力把犯罪事实交给警方,让警方把罪人绳之于法,但他没有,而是动用私刑。不过另外说下,电视剧毕竟是电视剧,现实中是没法出现像达克这样的人的,有也只能是个团队,并且还得是个大团队,因为有一些案件是刚发生,达克在很短的时间就把这案件破了,按逻辑来说这根本是不可能的,因为一些案件需要大量的走访调查,然后推理出大致的嫌疑人,然后还得对嫌疑人进行监视,查出证据来确定嫌疑人,这些工作需要不少时间,做完这些工作,警方也能大致查出一些了吧?况且警方可是一个群体,能同时开展多个工作。而剧中的达克跟开了上帝视角一样,完全了解整个案件的每个细节过程,不用走访调查,感觉案件就在他眼前发生一样,这就离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