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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网:国难当头,请别道德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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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以外的地方都是远方,手够不到的地方都是他乡”,估计很多网友都和笔者一样:整个春节宅在家,或因怕被感染,或为避免感染他人,或意不给政府添乱。
疫情同时衍生出另一种爱表达方式:举报!——举报亲友聚集打麻将,举报爸妈出门不带口罩,举报爷爷奶奶乱跑......诙谐,但是真爱。万众一心,严防死守,假期延长,复工推迟,疫情严重区人员自我隔离14天......
疫情来袭,共克时艰,各地房地产租赁协会、街道迅速跟进,各式各样的“免租倡议信”在朋友圈轮番轰炸。大量租户私信房东要求减租,长租公寓难顶重压,联合申请免租......
共克时艰,还是道德绑架,业主抵触,质疑声起......

《合同法》第8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租客与业主签署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对租客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方已将房屋交付租客,已履行完毕租赁房屋的交付义务,租客应当如约支付租金。

延期复工、自我隔离期间,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房屋仍在租客控制使用之下,出租方并未因此增加收益,更不存在违约情形。
不排除租客中也有大款,多数住宅租客支付能力并未因14天的隔离不能上班而明显减弱,多数商业租客的利润是过往、未来多年赚的,即便是停业14天乃至一两个月,也只是短期利润的减少或者亏损,但放在整个经营周期来看,不过是所赚利润降低、减少,绝不会伤筋动骨,因为常年利润,绝不止一两个月房租。
而就高房价的一线城市来说,绝大多数出租方出租的房屋也都处于按揭状态,靠月租来支撑月供,并不是每位业主都是财大气粗,大部分业主也是房奴,你若断租,他可能断供!
“公平原则”是针对于双方当事人的,既要考虑到租客,也要考虑到出租方,单纯考虑租客没有收入而减租,“公平”了租客,不公平了业主,恰恰不符合公平原则。
总的来说,支付是义务,免租是情分,倡议是建议,免与不免,还需协商。


1楼2020-02-12 13:3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