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总理于2020年1月31日颁行了关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第06/CT-TTg号指示(“6号指示”),要点如下:
1.严格、坚决落实第121/CD-TTg号公函、第05/CT-TTg号指示和第79/CV/TW号公文的指导内容;
2.坚决阻止疫情,甚至因此承受经济损失;
3.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限制到最低的死亡率;
4.根据4号方针出台具体的疫情监测方案和计划,不得让疫情泛滥;
5.与中国接壤的地方政府应有对方(中国)的联系渠道以更新信息,应有主动及时处理的措施;
6.暂停允许从中国疫区飞往越南以及越南飞往疫区的所有航班;
7.暂停签发旅游签证给正在中国或过去2周内在中国的外国人士;
8.严格检测所有往来边境口岸的人员;
9.停止持旅游目的边境通行证的出入境;
10.不派遣越南劳工到中国就业;
11.监督回国过春节现返回越南的中国劳动和公民;
12.不鼓励在疫情期间与中国通商、交流;
13.暂时关闭、禁止经通过捷径的往来;
14.停止尚未开幕的大型会议,减少已组织的大型会议的规模;
15.人民在公共场合戴口罩,限制春游、参加会议,积极落实预防、防止疫情的各项劝告;
16.学校:有染病的迹象不去学校;戴口罩,用消毒液洗手,使用杀菌物质消毒;发生疫情时应让学生休学;
17.严格处理预防疫病的口罩、物资和医疗设备的投机、囤货和涨价行为;
18.医院应随时接收、治疗病人;
19.军队力量保持最高的状态;
20.疫情爆发时,医院随时准备应对和战斗;
21.卫生部应于2月2日向总理报告:公布越南发生的疫情紧急情况;防疫的物资、装备;疫情演变情况;预防、防止疫情的计划、措施;
22.各部委提高开展预防、防止疫情的责任;预防、防止疫情的参考、建议;
23.各组织、企业在其组织、企业范围内应主动落实预防、防止疫情的措施;
24.严禁隐瞒或不实的疫病信息。
陆典谷根据越通社报道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