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当事人,我也遇到很奇葩的事。我是福建的龙海的,我谈的对象是福建龙海石码的,经别人介绍的。当时说好聘金16万,结果领完证,女方跟我坐地起价要30万(说她朋友结婚男方给30万)。另外,还有我把我婚前家里人给我买的140万的房过户给她女方,并且每个月所赚的钱必须交给女孩,每个月还要给女方父母2000块生活费,如果我不答应,她们就不嫁。所以现在准备办离婚手续,女方现在不归还我家当时给她们的黄金首饰3万多和头初聘金8万,不行我就准备打官司处理。真***倒霉……现在这个女的原本在漳州工作,因为这件事已经被部分人知道,怕被背后议论,离职又跑去厦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