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流程
网上办理:
身份确认 -> 网上填报 -> 系统生成申报文书
现场办理:
提交材料 -> 现场审核 -> 发放营业执照
二、受理条件
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
一般而言,您所选择的经营场所应为有房产证的合法建筑,房产证上记载的用途应与注册使用用途一致。
如果住所属于农村地区且暂未取得房产证,可提交《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或《临时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也可由乡镇政府出具证明。(如不符合上述条件,请您仔细阅读《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中"选择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时应注意哪些问题"的有关内容)
从事的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规定
如您从事的经营项目属于法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审批的,无论是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还是照后后审批项目,均应在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个体工商户如果申请名称应符合要求
个体工商户可以不申请名称(台湾地区个体工商户除外)。如需申请名称,应在登记注册前到工商部门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个体工商户名称一般由四部分依次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具体要求请详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一次性告知单》)
三、办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四、办事依据

温馨提示:
1.上述第1、2、7项材料应提交登记机关制式格式的申请文件,您可到就近工商部门领取或登陆我局网站下载。
2.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使用A4纸打印。
3.未明确提示可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文件原件。提交复印件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4.您所提交房产证的房产用途应与实际经营用途一致。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办理营业执照?请您认真阅读《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中"选择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时应注意哪些问题"的有关内容,以避免风险。
5.香港居民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作为身份证明文件:
(1)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复印件。
澳门居民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作为身份证明文件:
(1)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复印件。
台湾居民应当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作为身份证明文件。
网上办理:
身份确认 -> 网上填报 -> 系统生成申报文书
现场办理:
提交材料 -> 现场审核 -> 发放营业执照
二、受理条件
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
一般而言,您所选择的经营场所应为有房产证的合法建筑,房产证上记载的用途应与注册使用用途一致。
如果住所属于农村地区且暂未取得房产证,可提交《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或《临时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也可由乡镇政府出具证明。(如不符合上述条件,请您仔细阅读《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中"选择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时应注意哪些问题"的有关内容)
从事的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规定
如您从事的经营项目属于法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审批的,无论是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还是照后后审批项目,均应在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个体工商户如果申请名称应符合要求
个体工商户可以不申请名称(台湾地区个体工商户除外)。如需申请名称,应在登记注册前到工商部门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个体工商户名称一般由四部分依次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具体要求请详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一次性告知单》)
三、办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四、办事依据

温馨提示:
1.上述第1、2、7项材料应提交登记机关制式格式的申请文件,您可到就近工商部门领取或登陆我局网站下载。
2.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使用A4纸打印。
3.未明确提示可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文件原件。提交复印件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4.您所提交房产证的房产用途应与实际经营用途一致。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办理营业执照?请您认真阅读《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中"选择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时应注意哪些问题"的有关内容,以避免风险。
5.香港居民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作为身份证明文件:
(1)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复印件。
澳门居民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作为身份证明文件:
(1)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复印件。
台湾居民应当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作为身份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