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持党的领导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只有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在法治工作中的领导,才能更好地推动依法治国的全面发展。正如材料中所言,全面依法治国,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包括:(1)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根本保证和最本质的要求(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是依法治国的动力和力量源泉,要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依法治国的根本保障。(3)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属性,要反对特权、反对歧视(4)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和法律的规范作用(5)从中国实际出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是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
加强和改进党在法治工作中的领导,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要求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具体包括(1)要加强和改进党在立法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做到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统一部署、统一领导、统筹协调。(2)坚持依法执政,这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障,也是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3)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党内法规制度不仅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依法治国的有力保障(3)增强党内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以及依法办事的能力,增强守法意识。
坚持党的领导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党的领导来保证。坚持党的领导具有重要意义,具体而言包括:(1)坚持党的领导有利于立法工作的开展,完善党在重大问题决策的法定程序,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立法工作的发展。(2)依法执法需要坚持党的领导,各级政府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从而建设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法治政府。(3)司法工作的开展与坚持党的领导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坚持党的领导,避免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从而使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司法权。(4)坚持党的领导是守法的内在条件,有利于树立党员干部带头守法的意识,带动全社会遵守法律、尊重法律,维护宪法的权威。
总之,坚持党的领导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必然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党执政兴国、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