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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没带手机顺手发到这里保存一下


IP属地:新疆1楼2019-10-06 14:15回复


    IP属地:新疆2楼2019-10-06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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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网约车的出现具有合理性,是符合人民生活需要的新事物,也是社会发展的新产物,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网络的流行,逐渐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新兴事物。我们要充分尊重网约车的特殊性,充分发挥网约车作为新兴事物在推动创新、服务大众方面的优势。
      网约车的发展也体现了科技对法律的影响,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从这个角度来讲,科技是法律的根本决定因素。科技对于法律的发展具有以下作用(1)科技的发展对于法的制定和实施都产生了新的挑战,改变了法律的调整范围。(2)改变了法律规范正当化的前提,凸显出了成文法的局限性。(3)科技的发展使社会的处于急剧变动之中,使得某些法律概念、法律规范过时(4)科技的发展改变了人们违法和守法的成本。
      作为法律人,面对科技对于法律带来的挑战,要理性地应对:(1)灵活运用多种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律论证技术,使得新的社会事实涵射到法律规范的范畴之内,弥补法律漏洞。(2)及时进行法律的创制和修改,主动应对社会变化,克服法律的局限性。
      面对新兴事物,除了运用法律解释的技术和创制法律之外,行政机关也要理性地面对新兴事物的挑战。一方面,行政机关过分行使职权干涉,会阻碍新兴事物的发展,以罚代管并不是具有法治思维的处理方式。另一方面,若不加以规范,则会对社会秩序的稳定造成损害。因此,作为行政机关,面对新兴事物时,既要保持包容态度,避免过分干涉新兴事物。同时也要及时进行立法,对其进行规范和管理。总之,新兴事物的出现,必然会涉及到新的法律关系的出现以及新的行政管理的后续跟进。行政法官应当清晰的认识到自己的局限性,在涉及到新问题、新事物的方面上,行政法官审理此类案件时应当采取有限的、包容性的审查态度。


      IP属地:新疆3楼2019-10-06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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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新疆4楼2019-10-06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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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非公有制经济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保护,是当前司法审查工作的重点工作。
          司法审判需要依照法律进行,市场经济与法律具有重要的密切关系,具体包括:(1)经济基础决定法律,经济基础决定法律的性质、内容、变化和发展(2)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利于推动市场主体对于自由、平等和财产等权利的追求(3)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化,推动法律体系的完善和健全(4)市场经济培养社会自治能力,有利于造就一支从外部制约政府力量的组织力量。
          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强调司法审判对非公有制经济保护作用,有利于:(1)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确认和保障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2)确认契约关系,并保障契约关系的顺利实现。(3)为自由竞争、平等竞争和合法竞争提供法律保障。(4)司法审判的结果可以为对外经济合作以及资本流通创造统一的制度框架。
          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保护要求司法审判:(1)对于涉及到非公有制经济的案件进行审查,要着重保护当事人的信赖利益,不能像材料中的做法一样,不能仅仅一撤了之。(2)其次,审查非公有制经济的案件,需要增强合法性与合理性的统一,既要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下对非公有制案件进行审判,同时也要考虑社会公共情理,发挥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对于非公有制案件进行审查。(3)对于涉及到非公有制的案件的错误判决及时进行纠正,在本案中,案件的最终判决纠正了下级法院作出的四次判决,对于保障非公有经济主体的实体权益、彰显正当程序价值和体现司法权威性具有重要的审判监督价值。


          IP属地:新疆5楼2019-10-07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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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权保障原则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保障,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要求行政机关坚持人权保障原则,具体包括:(1)行政立法过程中要注重人权保障的作用,人权是人作为人享有或者应当享有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在行政立法中也应当遵循人权保障原则。(2)在执法中体现保障人权,保障相对人的信赖利益,在作出行政行为的过程中听取公众意见,尤其是听取直接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的陈述和申辩,对于申辩有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采纳。(3)保障人权有利于行政诉讼的顺利进行,需要推动诉讼人权保障,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落实诉讼终结。
            人权保障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做到:(1)要求法无授权即禁止,推动事权规范化、法律化,从而使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合乎法律,符合法定程序,使人民群众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满足平衡性的要求。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应当充分考虑个人权益与国家权益、权利与义务,损害与收益的平衡,从而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权。(3)坚持情理性,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的时候,应当遵循社会公共理性,符合客观规律。(3)坚持合法性和合理性的统一,既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行政行为,同时在作出行政管理行为的过程中还应当发挥自由裁量权,对于人权进行保障。
            (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行政机关无法律依据的剥夺,行政权的行使应当严格限定在法律明确规定的范围内,在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或者增加行政相对人义务的决定。)
            总之,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条件,是法治国家对于政府权力提出的根本要求。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过程中需要加强人权保障,这是实现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事关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IP属地:新疆6楼2019-10-07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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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撞成轻伤后逃逸致人死亡→交通肇事罪肇事后逃逸
              2.撞成重伤后逃逸致人死亡→交通肇事罪因逃逸致人死亡
              3.撞成重伤后因逃逸导致碾压致死→交通肇事罪因逃逸致人死亡
              4.撞成轻伤后因逃逸导致碾压致死→交通肇事罪肇事后逃逸


              IP属地:新疆7楼2019-10-09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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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思维,是指依照法律的诸要素来认识、分析以及解决问题的思维,是以法律规范为基础的一种理性思维方式。从法律意识的角度来讲,法治思维属于高级法律意识,具有系统化,体系化的特征,具体而言要求:(1)在问题的解决方式上强调论证说理,而并非简单暴力,倡导法律的优越性,强调法律的程序性(2)坚持权利本位的法治精神,追求良好的法律秩序。(3)灵活运用多种法律论证、法律推理和法律解释的方法,从而达到法律裁决可预测性和可接受性的统一。
                法治思维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保障,拥有法治思维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基础;没有了法治思维,法治社会建设也就没有了基础。具体而言包括下列影响:(1)法治思维有利于树立全社会的法律意识,有助于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开展道德以及诚信教育,法治思维有利于树立权力保障、权力制约等方面的意识。(2)建设法律服务队伍需要法治思维,法治思维有助于发挥法律服务队伍的作用(3)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需要法治思维的推动,发挥社会组织以及社会规范的积极作用,促进正当程序的运行。(4)法治思维是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体制建设的重要条件,法治思维促进正当程序的发展,有助于坚持法律的主导作用,推动社会规范以及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
                总而言之,法治社会建设与法治思维具有天然的一致性。对于法治社会的建设,要坚持合法性和合理性的统一,通过培养人们的法治思维提高法律的可接受度,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从而达到形式法治和实质法治的融合。


                IP属地:新疆8楼2019-10-09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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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持党的领导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只有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在法治工作中的领导,才能更好地推动依法治国的全面发展。正如材料中所言,全面依法治国,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包括:(1)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根本保证和最本质的要求(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是依法治国的动力和力量源泉,要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依法治国的根本保障。(3)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属性,要反对特权、反对歧视(4)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和法律的规范作用(5)从中国实际出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是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
                  加强和改进党在法治工作中的领导,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要求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具体包括(1)要加强和改进党在立法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做到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统一部署、统一领导、统筹协调。(2)坚持依法执政,这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障,也是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3)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党内法规制度不仅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依法治国的有力保障(3)增强党内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以及依法办事的能力,增强守法意识。
                  坚持党的领导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党的领导来保证。坚持党的领导具有重要意义,具体而言包括:(1)坚持党的领导有利于立法工作的开展,完善党在重大问题决策的法定程序,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立法工作的发展。(2)依法执法需要坚持党的领导,各级政府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从而建设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法治政府。(3)司法工作的开展与坚持党的领导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坚持党的领导,避免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从而使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司法权。(4)坚持党的领导是守法的内在条件,有利于树立党员干部带头守法的意识,带动全社会遵守法律、尊重法律,维护宪法的权威。
                  总之,坚持党的领导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必然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党执政兴国、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IP属地:新疆9楼2019-10-10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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