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垣曲县利用中央“三供一业”政策对当地企业居民区私挖乱改至该企业居民在水深火热当中!
抵制不合理的三供一业移交及改造近期,山西省运城市垣曲县,在落实中央政策三供一业的移交及改造中,被中条山集团公司业主发现在移交接收方在供暖、水电及燃气等方面,没有具体改造方案胡乱动工、毁坏住宅楼及住户原有构造、改造费用巧立名目、采用材料劣质等等方面,均是将中央的惠民政策变成了“毁民”行动,胡挖乱改,工程没有防护措施,楼下都是坑没有警示牌,施工方案业主不清楚,施工队伍杂乱差,施工质量存在问题,没有监理监督,故而广大业主预备维护自身权益,行驶业主权利,一起群策群力、抵制不合理的改造。
以下是该企业业主们的一封声明信:
中条山集团公司的业主们可以响应国家的政策配合改造,但是,我们就算接受改造,也是接受合理的惠民改造,否则,坚决抵制,不惜一切维权上访。移交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胡乱收费问题:根据国家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政策来讲,(“三供一业”是指企业的供水、供电、供热和物业管理。“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是指国企(含企业和科研院所)将家属区水、电、暖和物业管理职能从国企剥离,转由社会专业单位实施管理的一项政策性和专业性较强、涉及面广、操作异常复杂的一项管理工作。)分离移交费用由企业和政府共同分担。分离移交“三供一业”的费用包括相关设施维修维护费用,基建和改造工程项目的可研费用、设计费用、旧设备设施拆除费用、施工费用、监理费等。中央企业的分离移交费用由中央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补助50%,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及移交企业的主管企业承担比例不低于30%,其余部分由移交企业自身承担。原政策性破产中央企业的分离移交费用由中央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额承担。中央企业的分离移交费用要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申请、预拨和清算,具体办法由相关部门另行制定。地方国有企业分离移交费用由地方人民政府明确解决办法。其中1998年1月1日以后中央下放地方的煤炭、有色金属、军工等企业(含政策性破产企业)分离移交费用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另行制定。所以,我们对接收方乱收费的现象,有充分的理由提出质疑意见,并有权要求接收方对各家各户的改造费用,明细化、透明化,并且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进行监督。毕竟,中央及国家补贴我们的惠民工程费,是为了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而不是让某些企业及个人,在中饱私囊的同时,还要毁民不断,并且再次层层剥削我们老百姓的血汗钱的。第二,施工质量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接收方在施工过程中所雇佣的工人,均是没有水电、暖气方面知识及经验的街头民工,根本不具备改造资格。在旧楼改造方面,如果出现施工质量问题,谁来负责后续维修的问题?最为重要的问题就是改造后的楼体承重性,在经过供暖改造后穿凿、钻孔的承重墙及最为重要的问题就是改造后的楼体承重性,在经过供暖改造后穿凿、钻孔的承重墙及其他墙体,是否可以发挥其原有的承重作用,目前仍是个未知数,且此次参与改造的小区皆为老旧小区,业主更为担心的则是改造后的楼体寿命问题。而且因为接收方目前仍旧没有公示具体的改造方案及图纸,我们业主也无从参考其合理性,故此我们业主要求在移交方提出可接受的改造方案之前,立即停止改造行为。第三,接收方改造使用材料低劣:在经过业主考察之后,发现此次接收方所使用的材料不符合国标而且破坏了房屋原有的构造及家具:请各位领导试问谁辛苦奋斗了大半辈子,好不容易购买到手、费心装修的房屋,经过改造之后,家中破破烂烂、布满修补痕迹,完全不复当初的整洁、干净,而且当初满怀欣喜打造的柜子与壁柜等家具俱被损坏,谁的心里能好受、谁又能接受这样的结果?换位思考之后。谁又能接受这样不合理的改造?政府和中央拨款惠民工程,是想让老百姓越过越好,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完全毁坏了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与其如此,两权相害取其轻,我们业主宁愿选择不改造,也不愿接受这样的“毁家”改造。以上是我们中条山集团业主的心声,希望市领导在能下基层调研给我们广大业主一个合理的答复及解决方案。如果我们没有得到满意而合情合理的答复,我们将继续行驶我们业主应有的权益,继续上访维权,不惜一切代价,保卫家园。(求转发)!
抵制不合理的三供一业移交及改造近期,山西省运城市垣曲县,在落实中央政策三供一业的移交及改造中,被中条山集团公司业主发现在移交接收方在供暖、水电及燃气等方面,没有具体改造方案胡乱动工、毁坏住宅楼及住户原有构造、改造费用巧立名目、采用材料劣质等等方面,均是将中央的惠民政策变成了“毁民”行动,胡挖乱改,工程没有防护措施,楼下都是坑没有警示牌,施工方案业主不清楚,施工队伍杂乱差,施工质量存在问题,没有监理监督,故而广大业主预备维护自身权益,行驶业主权利,一起群策群力、抵制不合理的改造。
以下是该企业业主们的一封声明信:
中条山集团公司的业主们可以响应国家的政策配合改造,但是,我们就算接受改造,也是接受合理的惠民改造,否则,坚决抵制,不惜一切维权上访。移交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胡乱收费问题:根据国家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政策来讲,(“三供一业”是指企业的供水、供电、供热和物业管理。“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是指国企(含企业和科研院所)将家属区水、电、暖和物业管理职能从国企剥离,转由社会专业单位实施管理的一项政策性和专业性较强、涉及面广、操作异常复杂的一项管理工作。)分离移交费用由企业和政府共同分担。分离移交“三供一业”的费用包括相关设施维修维护费用,基建和改造工程项目的可研费用、设计费用、旧设备设施拆除费用、施工费用、监理费等。中央企业的分离移交费用由中央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补助50%,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及移交企业的主管企业承担比例不低于30%,其余部分由移交企业自身承担。原政策性破产中央企业的分离移交费用由中央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额承担。中央企业的分离移交费用要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申请、预拨和清算,具体办法由相关部门另行制定。地方国有企业分离移交费用由地方人民政府明确解决办法。其中1998年1月1日以后中央下放地方的煤炭、有色金属、军工等企业(含政策性破产企业)分离移交费用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另行制定。所以,我们对接收方乱收费的现象,有充分的理由提出质疑意见,并有权要求接收方对各家各户的改造费用,明细化、透明化,并且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进行监督。毕竟,中央及国家补贴我们的惠民工程费,是为了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而不是让某些企业及个人,在中饱私囊的同时,还要毁民不断,并且再次层层剥削我们老百姓的血汗钱的。第二,施工质量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接收方在施工过程中所雇佣的工人,均是没有水电、暖气方面知识及经验的街头民工,根本不具备改造资格。在旧楼改造方面,如果出现施工质量问题,谁来负责后续维修的问题?最为重要的问题就是改造后的楼体承重性,在经过供暖改造后穿凿、钻孔的承重墙及最为重要的问题就是改造后的楼体承重性,在经过供暖改造后穿凿、钻孔的承重墙及其他墙体,是否可以发挥其原有的承重作用,目前仍是个未知数,且此次参与改造的小区皆为老旧小区,业主更为担心的则是改造后的楼体寿命问题。而且因为接收方目前仍旧没有公示具体的改造方案及图纸,我们业主也无从参考其合理性,故此我们业主要求在移交方提出可接受的改造方案之前,立即停止改造行为。第三,接收方改造使用材料低劣:在经过业主考察之后,发现此次接收方所使用的材料不符合国标而且破坏了房屋原有的构造及家具:请各位领导试问谁辛苦奋斗了大半辈子,好不容易购买到手、费心装修的房屋,经过改造之后,家中破破烂烂、布满修补痕迹,完全不复当初的整洁、干净,而且当初满怀欣喜打造的柜子与壁柜等家具俱被损坏,谁的心里能好受、谁又能接受这样的结果?换位思考之后。谁又能接受这样不合理的改造?政府和中央拨款惠民工程,是想让老百姓越过越好,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完全毁坏了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与其如此,两权相害取其轻,我们业主宁愿选择不改造,也不愿接受这样的“毁家”改造。以上是我们中条山集团业主的心声,希望市领导在能下基层调研给我们广大业主一个合理的答复及解决方案。如果我们没有得到满意而合情合理的答复,我们将继续行驶我们业主应有的权益,继续上访维权,不惜一切代价,保卫家园。(求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