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在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后终止,即法人必须经过注销程序,由登记机关将其营业执照注销并登记,其法人资格才消灭。法人终止的时间怎样认定?好律师网整理如下内容:
根据《民法总则》第六十八条,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一)法人解散;(二)法人被宣告破产;(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根据《民法总则》第六十八条,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一)法人解散;(二)法人被宣告破产;(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