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人谷纪事·序〉
都说这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鄙人却道这天下大势,分即是合,合即是分,分分合合,都没什么要紧,分未必就不如合,合未必就不如分。人所仰望的,依仗的,是秩序,分与合只是两种形式的秩序。
你说那天下崩分离析,群雄相争,是最坏的时代,鄙人却道那天下乱而道生,豪杰四起,是最好的时代。
可是,到得我走入人世,已是乱世的终焉,庙堂之高,容不下少年侠气、凌云壮志,豪杰弃剑取玉笏,红颜洗手作人妇,倒也未必英雄在这太平世道沦落了,也是将军欲见太平,终归要卸甲,天下早定,用得着什么千里运筹、用兵如神?倒不如收拾了雄心,积累家私,专注经营,早图禄荫子嗣。
这个故事,写来写去,无非是八个字,“韶光易逝,英雄迟暮”,且容鄙人吃一杯残酒,醉梦里慢慢道来。
山斯王朝定都长安,次年,祖豆、凌散遥于洛阳中央设二擂台,以辩舌、文章会天下文士,穷极天地之物理,海内贤人无不聚于洛阳,副都洛阳乃成天下文人朝圣之所,后阿波尔设科举取士,亦取址洛阳,以其聚天下文气之故也,故都洛阳亦在战火燃尽后,重新建成。
野人四年,萧后之乱起东宫,同年征西将军周泰领其部入京平乱,诛萧后于东宫。次年周泰官拜丞相,统领六部,属下潘丑主兵,扶余滚主谋,南征北战,所向披靡。
野人八年,周泰败秦随风于下邳,其后秦随风解散秦军,归隐鲁地故里,数年后病殁。
野人十二年,蜀中沈秋、吕慈轩上表称降,周泰封魏公。
野人十四年,江东黄银星上表称臣,周泰封九江王。
乱世渐定,自,交州蓝拂晓、辽东渊斧两边也消停了,边境久无战事,人们嘴里说着天下未定,却已不觉间过起了太平日子,乡间的先生,亦渐渐不再叨念着什么“天下大乱恨余一介书生卷身缩首苟且渡日”,洛阳传来消息,策问已不再考平天下的方略,尽问些治世安民的政策,洛阳城的花会,一年比一年兴旺,大抵天下是要太平了。
朝廷已有数年未征兵,甚至陆续有兵士解甲归田、回归故里,赋税从十抽二减到二十抽三再减到十六抽二,乱世,有时也会在不经不觉间悄然离去,遗下一角太平景象,然后又像大水过后在鄙人门边悄然长成的那片杜鹃花,不觉间烧了满山。
那些乱世里的人物,或留而成青史,或去而落尘笼。
我上洛阳那一年,是野人二十二年,我二十八岁,靠着一些运气,得到同乡接济,得以留在长安、洛阳过活,久居天子脚下,算是比常人多见一点世面,但混到而立,也不过是个不足以留名于青史的小人物。
这个故事,本来是没什么好写的,太平盛世的太平日子,自有史官去记,不劳我等闲人费心,但思来想去,又觉得这些年来的见闻虽无足轻重,但也许于后人会有一点启发,人生七十古来稀,人的学识却代代相传,不止七十个七十年,能在人的庙堂里添半块砖,也是很了不起的成就了。
还能教给后人什么呢?我也不知道,若是有人看完了,觉得悟到了什么,那就替鄙人,开一章补上吧。
都说这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鄙人却道这天下大势,分即是合,合即是分,分分合合,都没什么要紧,分未必就不如合,合未必就不如分。人所仰望的,依仗的,是秩序,分与合只是两种形式的秩序。
你说那天下崩分离析,群雄相争,是最坏的时代,鄙人却道那天下乱而道生,豪杰四起,是最好的时代。
可是,到得我走入人世,已是乱世的终焉,庙堂之高,容不下少年侠气、凌云壮志,豪杰弃剑取玉笏,红颜洗手作人妇,倒也未必英雄在这太平世道沦落了,也是将军欲见太平,终归要卸甲,天下早定,用得着什么千里运筹、用兵如神?倒不如收拾了雄心,积累家私,专注经营,早图禄荫子嗣。
这个故事,写来写去,无非是八个字,“韶光易逝,英雄迟暮”,且容鄙人吃一杯残酒,醉梦里慢慢道来。
山斯王朝定都长安,次年,祖豆、凌散遥于洛阳中央设二擂台,以辩舌、文章会天下文士,穷极天地之物理,海内贤人无不聚于洛阳,副都洛阳乃成天下文人朝圣之所,后阿波尔设科举取士,亦取址洛阳,以其聚天下文气之故也,故都洛阳亦在战火燃尽后,重新建成。
野人四年,萧后之乱起东宫,同年征西将军周泰领其部入京平乱,诛萧后于东宫。次年周泰官拜丞相,统领六部,属下潘丑主兵,扶余滚主谋,南征北战,所向披靡。
野人八年,周泰败秦随风于下邳,其后秦随风解散秦军,归隐鲁地故里,数年后病殁。
野人十二年,蜀中沈秋、吕慈轩上表称降,周泰封魏公。
野人十四年,江东黄银星上表称臣,周泰封九江王。
乱世渐定,自,交州蓝拂晓、辽东渊斧两边也消停了,边境久无战事,人们嘴里说着天下未定,却已不觉间过起了太平日子,乡间的先生,亦渐渐不再叨念着什么“天下大乱恨余一介书生卷身缩首苟且渡日”,洛阳传来消息,策问已不再考平天下的方略,尽问些治世安民的政策,洛阳城的花会,一年比一年兴旺,大抵天下是要太平了。
朝廷已有数年未征兵,甚至陆续有兵士解甲归田、回归故里,赋税从十抽二减到二十抽三再减到十六抽二,乱世,有时也会在不经不觉间悄然离去,遗下一角太平景象,然后又像大水过后在鄙人门边悄然长成的那片杜鹃花,不觉间烧了满山。
那些乱世里的人物,或留而成青史,或去而落尘笼。
我上洛阳那一年,是野人二十二年,我二十八岁,靠着一些运气,得到同乡接济,得以留在长安、洛阳过活,久居天子脚下,算是比常人多见一点世面,但混到而立,也不过是个不足以留名于青史的小人物。
这个故事,本来是没什么好写的,太平盛世的太平日子,自有史官去记,不劳我等闲人费心,但思来想去,又觉得这些年来的见闻虽无足轻重,但也许于后人会有一点启发,人生七十古来稀,人的学识却代代相传,不止七十个七十年,能在人的庙堂里添半块砖,也是很了不起的成就了。
还能教给后人什么呢?我也不知道,若是有人看完了,觉得悟到了什么,那就替鄙人,开一章补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