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也叫聘礼,是中国封建社会时期传承下来的习俗,这个习俗好与不好先不说,单就说这给聘礼的原因。古时候给聘礼,是因为女儿出嫁了,是不可以再回娘家,不可以再跟娘家有瓜葛,一切都必须以婆家为重,为夫是从,遂有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养儿防老,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夫唱妇随这样的谚语。那么在这个环境下,给聘礼相当于买回了儿媳妇,给一定的经济补偿也是可以接受的。但是现在的社会,还能允许女方不回娘家孝顺父母吗?还能做到古时候那种女性三从四德为夫是从吗?还能做到不管丈夫如何不好都不离婚只有男方才可以写休书吗?要聘礼的时候,说是古代传统,那其它传统怎么不保留?不说多的,就说一点,古时候娶新娘,那是真“新”娘,现在有几个?不管是聘礼还是彩礼,既然有“礼”字,那就说明这是一种诚意和礼节,根据自身能力和条件做到“礼”就可以了,为什么非得上升到买卖?就算有再多的钱,最终如果人品不行,性格不合,三观不合,家庭矛盾等等原因离了婚,不是一切都白费了吗?有何幸福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