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数据治理政策
打开手机上的导航软件,红色、黄色、绿色等标识出了每条道路的拥堵状况,整个城市交通状况一目了然,出行有了不错的参考;今天的人工智能也越来越聪明,智慧商业、智慧医疗、智慧城市等日新月异,正在迅速改变人们的生活——这些科技创新依赖对用户数据的海量收集。同时,在线购买机票时疑似出现的“大数据杀熟”,一旦搜索过某商品就会不断遭遇的“精准营销”,这背后站着的也是大数据。
“如今,数据已成为重要生产要素,我们需要制定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数据治理政策。”朱新力表示,数据安全治理涉及三个维度,包括个体层面的隐私保护,产业层面的科技竞争、创新和发展,以及国家层面的数据安全和全球数字竞争力。
“数据采集并不是数据安全和隐私侵害的‘原罪’,近年来诸如徐玉玉电信诈骗案等社会热点,暴露出数据安全能力薄弱是数据泄露和隐私侵害的重要原因。”朱新力认为,应当扩大数据拥有者的责任边界,规定在数据共享、转移、交易中,数据拥有者应保证数据接受者具备足够的数据安全能力、履行同等的保护义务,确保数据流通全过程的安全,并借以提高整个行业的保护水平。
华东政法大学数据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高富平教授认为,对个人数据保护的正当性不是个人提供或创制了个人数据,而是因为这些数据与个人有联系。“当今社会,个人数据保护已经成为共识,在保护个人权利前提下利用数据成为数据驱动型经济最基本的制度需求。”
打开手机上的导航软件,红色、黄色、绿色等标识出了每条道路的拥堵状况,整个城市交通状况一目了然,出行有了不错的参考;今天的人工智能也越来越聪明,智慧商业、智慧医疗、智慧城市等日新月异,正在迅速改变人们的生活——这些科技创新依赖对用户数据的海量收集。同时,在线购买机票时疑似出现的“大数据杀熟”,一旦搜索过某商品就会不断遭遇的“精准营销”,这背后站着的也是大数据。
“如今,数据已成为重要生产要素,我们需要制定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数据治理政策。”朱新力表示,数据安全治理涉及三个维度,包括个体层面的隐私保护,产业层面的科技竞争、创新和发展,以及国家层面的数据安全和全球数字竞争力。
“数据采集并不是数据安全和隐私侵害的‘原罪’,近年来诸如徐玉玉电信诈骗案等社会热点,暴露出数据安全能力薄弱是数据泄露和隐私侵害的重要原因。”朱新力认为,应当扩大数据拥有者的责任边界,规定在数据共享、转移、交易中,数据拥有者应保证数据接受者具备足够的数据安全能力、履行同等的保护义务,确保数据流通全过程的安全,并借以提高整个行业的保护水平。
华东政法大学数据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高富平教授认为,对个人数据保护的正当性不是个人提供或创制了个人数据,而是因为这些数据与个人有联系。“当今社会,个人数据保护已经成为共识,在保护个人权利前提下利用数据成为数据驱动型经济最基本的制度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