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补偿原则
1、耕地
(1)A类区域(东至北沟河、南至阜盛南大街天宇名园路口对面北沟河围墙、西至二中通慧桥、书香名苑西坡根,北至瑞景新区北侧沿道路向东至马沟河河道闭合区域):按省政府颁发的征地区片价执行,即112000元/亩。同时,为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水浇地按每年每亩地1500斤小麦、每斤小麦1.5元的标准折合货币一次性给予15年补贴(共33750元),并在以上补偿补贴的基础上上浮25%给予土地征收补偿,即182187元/亩;旱地按每年每亩地800斤玉米、每斤玉米1.2元的标准折合货币一次性给予15年补贴(共14400元),并在以上补偿补贴的基础上上浮25%给予土地征收补偿,即158000元/亩。
(2)B类区域(东至阜盛北大街(含派山西路北、阜盛北大街南三角地及阜盛大街以东征收范围)、西至民政局前小路沿坡根向南至书香名苑小区西坡根,南至瑞景新区北侧沿道路向东至马沟河河道以北,北至民政局以南道路向西至坡根、向东延道路、山水一品小区最北楼至阜盛北大街(G207)八里庄入口处闭合区域):按省政府颁发的征地区片价执行,即112000元/亩。同时,为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水浇地按每年每亩地1500斤小麦、每斤小麦1.5元的标准折合货币一次性给予15年补贴(共33750元),并在以上补偿补贴的基础上上浮20%给予土地征收补偿,即174900元/亩;旱地按每年每亩地800斤玉米、每斤玉米1.2元的标准折合货币一次性给予15年补贴(共14400元),并在以上补偿补贴的基础上上浮20%给予土地征收补偿,即151680元/亩。
(3)C类区域(上述两个范围以外区域):按省政府颁发的征地区片价执行,即:112000元/亩。同时,为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水浇地按每年每亩地1500斤小麦、每斤小麦1.5元的标准折合货币一次性给予15年补贴(共33750元),并在以上补偿补贴的基础上上浮15%给予土地征收补偿,即167613元/亩;旱地按每年每亩地800斤玉米、每斤玉米1.2元的标准折合货币一次性给予15年补贴(共14400元),并在以上补偿补贴的基础上上浮15%给予土地征收补偿,即145360元/亩。
2、荒山荒坡按8000元/亩标准进行补偿。
3、村内河滩、河渠、河沟等其他未利用地按征收区片价的60%执行,即67200元/亩。村内空闲用地(未利用的平整土地),按水浇地进行补偿,即182187元/亩(A类区域)、174900元/亩(B类区域)、167613元/亩(C类区域)。
4、农村宅基地,在征地区片价、水浇地粮食补贴价格的基础上上浮40%给予宅基地征收补偿,即204050元/亩(房屋有院墙的,墙内(含墙)部分按宅基地标准补偿。房屋无院墙的,垂直房屋前墙10米内的部分按宅基地标准补偿;垂直距离不足10米的,按实有面积给予宅基地补偿)。
1、耕地
(1)A类区域(东至北沟河、南至阜盛南大街天宇名园路口对面北沟河围墙、西至二中通慧桥、书香名苑西坡根,北至瑞景新区北侧沿道路向东至马沟河河道闭合区域):按省政府颁发的征地区片价执行,即112000元/亩。同时,为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水浇地按每年每亩地1500斤小麦、每斤小麦1.5元的标准折合货币一次性给予15年补贴(共33750元),并在以上补偿补贴的基础上上浮25%给予土地征收补偿,即182187元/亩;旱地按每年每亩地800斤玉米、每斤玉米1.2元的标准折合货币一次性给予15年补贴(共14400元),并在以上补偿补贴的基础上上浮25%给予土地征收补偿,即158000元/亩。
(2)B类区域(东至阜盛北大街(含派山西路北、阜盛北大街南三角地及阜盛大街以东征收范围)、西至民政局前小路沿坡根向南至书香名苑小区西坡根,南至瑞景新区北侧沿道路向东至马沟河河道以北,北至民政局以南道路向西至坡根、向东延道路、山水一品小区最北楼至阜盛北大街(G207)八里庄入口处闭合区域):按省政府颁发的征地区片价执行,即112000元/亩。同时,为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水浇地按每年每亩地1500斤小麦、每斤小麦1.5元的标准折合货币一次性给予15年补贴(共33750元),并在以上补偿补贴的基础上上浮20%给予土地征收补偿,即174900元/亩;旱地按每年每亩地800斤玉米、每斤玉米1.2元的标准折合货币一次性给予15年补贴(共14400元),并在以上补偿补贴的基础上上浮20%给予土地征收补偿,即151680元/亩。
(3)C类区域(上述两个范围以外区域):按省政府颁发的征地区片价执行,即:112000元/亩。同时,为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水浇地按每年每亩地1500斤小麦、每斤小麦1.5元的标准折合货币一次性给予15年补贴(共33750元),并在以上补偿补贴的基础上上浮15%给予土地征收补偿,即167613元/亩;旱地按每年每亩地800斤玉米、每斤玉米1.2元的标准折合货币一次性给予15年补贴(共14400元),并在以上补偿补贴的基础上上浮15%给予土地征收补偿,即145360元/亩。
2、荒山荒坡按8000元/亩标准进行补偿。
3、村内河滩、河渠、河沟等其他未利用地按征收区片价的60%执行,即67200元/亩。村内空闲用地(未利用的平整土地),按水浇地进行补偿,即182187元/亩(A类区域)、174900元/亩(B类区域)、167613元/亩(C类区域)。
4、农村宅基地,在征地区片价、水浇地粮食补贴价格的基础上上浮40%给予宅基地征收补偿,即204050元/亩(房屋有院墙的,墙内(含墙)部分按宅基地标准补偿。房屋无院墙的,垂直房屋前墙10米内的部分按宅基地标准补偿;垂直距离不足10米的,按实有面积给予宅基地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