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了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定义、范围,规定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评估流程和总体方法,合理认定了对金融体系具有系统性影响的金融机构。
《指导意见》指出,根据“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总体要求,按照“统筹监管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战略部署,充分借鉴国际经验,立足我国金融行业发展和监管实践,坚持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管相结合的监管理念,明确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政策导向,弥补金融监管短板,引导大型金融机构稳健经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指导意见》指出,根据“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总体要求,按照“统筹监管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战略部署,充分借鉴国际经验,立足我国金融行业发展和监管实践,坚持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管相结合的监管理念,明确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政策导向,弥补金融监管短板,引导大型金融机构稳健经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