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说下,上次的人伤事故吧。 14号晚,参加某地美食节,路过肥东,在超车道遇到鬼探头,迎面撞了上去,对方断了8根肋骨。 当天我打了122出警,当时他被我从超车道撞到了辅路,看他那样子,他说没法呼吸了。我以为撞到了心脏,考虑到出警速度比较慢,自行送了伤者去医院,于是前往肥东县医院。不曾想医院搬家了,又折返肥东火车站那边。 医院还是老样子,先付费在抢救。抢救费我直接垫付了。然后当天非常尴尬的事,等着抢救的人多,竟然让患者等了半个小时才进行抢救。 (我不知道医院的管理制度如何,显然很矛盾。还有不见钱不救人)。经过了2个小时的忙碌,病人情况也没稳定下来,受伤程度也不能确定,再次我只想说CNM。简直开玩笑,忙碌到凌晨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