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底以前在阿里巴巴~一达通代理出口的工厂,曾经受益良多,然而因为一达通自身的管理漏洞,导致其大量垫付退税订单不能及时退税,一达通感觉到了痛,然而他们在痛的时候没有正确的反省自己,而是把这个痛顺延给了很多合法的企业,单方面拒绝合作,并扣留企业应退税款,企业每次催款,他们的服务人员都会说“你们企业有需要函调的订单”,可是半年过去了,企业没有等到函调,而合理合法的代理订单,继续把退税款压在他们一达通的账户里,不予理睬我们企业的诉求!我们想起诉一达通,然而满满六页的代理合同里的第三页6.4.5,却有一句“甲方同意,乙方有权按照乙方设置的退税管理评审机制审核并确定甲方的退税预付时间和具体额度”,多么霸道而又无视国家退税法的条款!在此强烈呼吁有相同情况的企业转发,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