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农民误工费的计算,人民法院习惯用山东省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5118元÷365(天)=41.42元/日。
这种计算方式与理论和实践都不相符。从理论上讲,农民人均纯收入是把成年劳动力和老年人、未成年人合在一起计算出来的。而其中没有劳动能力的未成年人占24.1%,老年人占17.3%,成年劳动力占58.6%(包括病残人员),去年的人均纯收入15118元是占总人口58.6%的成年劳动力创造出来的。每个成年劳动力年创收的数额是15118元÷0.586=25798.63元。这些收入是用全年的250个工作日创造出来的。那么,成年劳动力的日收入应当是25798.63元÷250=103.19元。
农民的误工费是每天103.19元,符合社会现状。
我的说法是否妥当,请求人民法院斟酌。
此致
夏津县人民法院
夏津县山寨律师:张延功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八日
这种计算方式与理论和实践都不相符。从理论上讲,农民人均纯收入是把成年劳动力和老年人、未成年人合在一起计算出来的。而其中没有劳动能力的未成年人占24.1%,老年人占17.3%,成年劳动力占58.6%(包括病残人员),去年的人均纯收入15118元是占总人口58.6%的成年劳动力创造出来的。每个成年劳动力年创收的数额是15118元÷0.586=25798.63元。这些收入是用全年的250个工作日创造出来的。那么,成年劳动力的日收入应当是25798.63元÷250=103.19元。
农民的误工费是每天103.19元,符合社会现状。
我的说法是否妥当,请求人民法院斟酌。
此致
夏津县人民法院
夏津县山寨律师:张延功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