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教育局对新绛县海泉学校违规招收借读生严肃处理
近日,接到《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对新绛县海泉中学违规招生情况调查处理的督办函》(见附件)后,市教育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对海泉学校进行了认真核查。现查明,该校在全市强力规范办学行为的情况下,顶风违纪,擅自招收218名借读生。扰乱了今年全市良好的招生秩序,影响极其恶劣。依据省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市教育局《关于规范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办学行为,经研究,现对新绛县海泉学校违规招收借读生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对新绛县海泉学校违规招生行为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二、鉴于新绛县科局对中小学招生工作疏于管理,决定对其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向市教育局做出书面检查。
三、同意新绛县教育局对海泉学校的违规行为处理意见:1.海泉学校立即清退所有借读学生(目前已清退31人),退还学生借读费,并由其做好学生家长的解释和善后工作。2.对海泉学校进行全县通报批评。3.取消海泉学校2016年度评优评模资格。4.若海泉学校整改不彻底,取消海泉学校2017年招生资格,直至吊销办学资质。
四、由新绛县教科局负责海泉学校的招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运城市教育局重申,各县(市、区)教科局和学校要引以为戒,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招生等有关文件和规定,切实规范办学行为,以实际行动维护全市教育系统良好形象。
近日,接到《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对新绛县海泉中学违规招生情况调查处理的督办函》(见附件)后,市教育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对海泉学校进行了认真核查。现查明,该校在全市强力规范办学行为的情况下,顶风违纪,擅自招收218名借读生。扰乱了今年全市良好的招生秩序,影响极其恶劣。依据省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市教育局《关于规范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办学行为,经研究,现对新绛县海泉学校违规招收借读生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对新绛县海泉学校违规招生行为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二、鉴于新绛县科局对中小学招生工作疏于管理,决定对其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向市教育局做出书面检查。
三、同意新绛县教育局对海泉学校的违规行为处理意见:1.海泉学校立即清退所有借读学生(目前已清退31人),退还学生借读费,并由其做好学生家长的解释和善后工作。2.对海泉学校进行全县通报批评。3.取消海泉学校2016年度评优评模资格。4.若海泉学校整改不彻底,取消海泉学校2017年招生资格,直至吊销办学资质。
四、由新绛县教科局负责海泉学校的招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运城市教育局重申,各县(市、区)教科局和学校要引以为戒,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招生等有关文件和规定,切实规范办学行为,以实际行动维护全市教育系统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