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具有百年历史的《个人姓名法》禁用荒谬、愚蠢的姓名,男女不得同名。今年 10月,议会还准备探讨一项决议,列出姓名的官方名单,以后起名只准用名单上的字词。
丹麦父母要想在姓名表单外给孩子起名,就得上报到当地教堂,不行再上报政府,希望孩子们在列出的7000个姓名表单中选择自己的名字,这些名字大部分是西欧式的名字,3000个给男孩,4000个给女孩。此外还有一些带有异域风情的名字,比如阿里、哈桑等。如果要超出名单起名的话,必须要得到当地教堂的批准——教堂是所有新生儿注册姓名的地方。如果教会这一关通不过的话,那么哥本哈根大学姓名调查部和教会事务部就要进行最后的审核和决断。只要父母双方有一人是丹麦公民,此法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