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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代”范围
(一)代扣代缴是指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明确规定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支付款项时,代税务机关从支付给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的收入中扣留并向税务机关解缴的行为。
(二)代收代缴是指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明确规定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收取款项时,代税务机关向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收取并向税务机关缴纳的行为。
(三)委托代征是指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加强税收控管、方便纳税、降低税收成本的规定,按照双方自愿、简便征收、强化管理和依法委托的原则,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按照代征协议规定的代征范围、权限及税法规定的征收标准代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的行为。
注意:检查补税税款不属退还范围,不予退还手续费
二、“三代”税款手续费支付比例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税务机关按代扣、代收税款的2%支付。
(二)委托金融机构或邮政部门代征个人、个体及实行核定征收税款的小型企业的税收,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代征税款的1%支付。
(三)税务机关委托单位或个人代征农贸市场、专业市场的税收,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代征税款的5%支付。
(四)税务机关委托单位和个人代征交通、房地产、屠宰等特殊行业的税款,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代征税款的5%支付。
(五)委托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代征证券交易印花税,税务机关按代征税款的0.3%支付;委托有关单位代征代售印花税票按代售金额5%支付。
(六)税务机关委托单位或个人代征其他零星分散、异地缴纳的税收,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代征税款的5%支付。
【注意】不仅仅是代扣代缴个税才有手续费,类似委托代征印花税、房产税、车船税也有手续费。
三、其他事项
1.三年期限:因“三代”单位和个人自己的原因,三年不到税务机关领取“三代”税款手续费的,税务机关将停止支付手续费。
【例】北京西城区《关于2018年手续费返还工作通知》中“(六)税款所属时间(补充)”:
(1)2016年12月至2017年11月(即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代扣代缴入库的税款)。
如你单位之前从未办理过返还手续费事项,还可再退还以下两个年度。
(2)2015年12月至2016年11月(即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代扣代缴入库的税款)
(3)2014年12月至2015年11月(即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代扣代缴入库的税款)。
2.要填写《手续费支付信息表》
【建议】为避免合并出错,确保退还顺畅,纳税单位需按年度分别填报,一个年度对应一份《手续费支付信息表》。
四、其他事项
1.代扣代缴手续费应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大部分地区的口径),适用税率/征收率6%/3%
2.应并入收到所退手续费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三代”管理支出或适当奖励相关工作人员支出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3.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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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8-03-20 11:3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