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结语
任何一个国家,要想长治久安,关键是要健全法制,依法办事,这样才能够保证国家机构的正常运行,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稳步发展,实现国家的繁荣昌盛。赵宋皇朝自建立后,便把法制的健全当作头等大事来抓,用法律化、制度化的改革,终结了中唐以来二百年的混乱局面,重建了中央集权的统一国家。由于时代之使然,赵宋皇朝在以法治国的基础上,形成了“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成规,充分发挥与利用了广大士大夫的智慧,使北宋近二百年间,无论如何变化,国家机器均能循制运行,有条不紊,其稳固程度,在中国古代社会中是少见的。因此,在研究北宋政治时,必须首先注意及考虑“共治天下”的局面。范仲淹的“庆历新政”和宋神宗、王安石主持的“熙丰变法”,之所以遭到激烈反对,归根结底,是触犯了广大士大夫的利益,故为士大夫们所不容,尤为上层士大夫所反对,在当时必然要失败,或是变质。而维护士大夫权益的司马光、文彦博诸人,成为士大夫们称颂的名臣贤相,大受褒扬,也就不足为奇了。
当然,中国古代社会中,从来就没有过真正的法治社会时期,我们认为宋代是个法治社会,也只是比较而言,宋代更多地强调法治罢了。这并未改变也不可能改变中国古代社会是个人治社会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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