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县工伤事故发生率曾高达1.7%,引起了全县重视。2014年,我县人社、安监、总工会等多部门联合颁布《安吉县工伤预防三年行动计划》。共同努力下,3年来,工伤预防体系不断健全,工伤预防机制不断完善,工伤事故发生率也从1.7%、1.4%下降到了1.1%。2016年,工伤事故发生率继续下探,降为0.89%,控制在了1%以内。2017年工伤预防工作成效进一步巩固,降为0.86%,为全市三县两区最低。
“这主要得益于不断健全的工伤预防体系。”县人社局工伤保险科科长朱海明介绍,如今,县安监局、人社局、总工会已经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事故预防联动机制。每个月,县人社局都会统计生产经营单位工伤事故发生率,与安监、总工会等部门信息共享。对事故发生频次较高的企业,每周四上门发放预警通知书、及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责令企业进行整改。对全县工伤事故发生率在2%以上及发生过重大事故的企业,每半年进行一次集体约谈,开展警示教育。同时,还将工伤预防工作列为对用人单位的考核内容之一,规定凡当年工伤事故发生率在5%以上或者发生影响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加各类先进评比。对按照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安全生产工作扎实的用人单位予以表彰,同时实行工伤费率浮动政策,形成了从工伤预警到隐患排查,再到结果考核的完整体系。
“2018年,《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在以往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补充和细化,为工伤预防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朱海明说,他们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工伤预防体系,不断巩固成果,推动企业为员工创造更安全的工作环境。
“这主要得益于不断健全的工伤预防体系。”县人社局工伤保险科科长朱海明介绍,如今,县安监局、人社局、总工会已经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事故预防联动机制。每个月,县人社局都会统计生产经营单位工伤事故发生率,与安监、总工会等部门信息共享。对事故发生频次较高的企业,每周四上门发放预警通知书、及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责令企业进行整改。对全县工伤事故发生率在2%以上及发生过重大事故的企业,每半年进行一次集体约谈,开展警示教育。同时,还将工伤预防工作列为对用人单位的考核内容之一,规定凡当年工伤事故发生率在5%以上或者发生影响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加各类先进评比。对按照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安全生产工作扎实的用人单位予以表彰,同时实行工伤费率浮动政策,形成了从工伤预警到隐患排查,再到结果考核的完整体系。
“2018年,《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在以往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补充和细化,为工伤预防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朱海明说,他们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工伤预防体系,不断巩固成果,推动企业为员工创造更安全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