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打造金融中心,济南先天有基础后天有优势
纵观济南这座古城的发展史,一直和金融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早在康熙年间济南就出现了钱庄,至今已有三百多年的历史。1896年,济南设立山东通济官钱局,从此传统钱庄开始向近代银行过渡。1901年,首家外国银行——德华银行入驻济南。清末济南自请开埠,中国银行、通惠银行、东莱银行等一批银行机构相继设立。
新中国成立以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济南金融业步入发展快速轨道,金融机构加速集聚,金融规模不断扩大,金融体系逐步健全,金融辐射带动力明显增强。2015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6100亿元,其中金融业完成增加值641.86亿元,占GDP的比重为10.5%;实现税收收入132.3亿元,占总税收的比重为13.8%,增加值和税收均稳居全省首位,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占全省比重接近五分之一,拥有银行机构45家、证券公司27家、保险公司84家,上市公司达到32家、新三板挂牌企业104家,金融业已发展成为济南市的支柱产业和重要纳税行业。一个区域性金融中心所需要的经济基础和支撑已经具备。
鉴于金融对现代经济活动的重要作用和济南金融发展的基础与实力,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打造济南区域性金融中心高度重视,积极推进。2011年省政府颁发《关于加快推进济南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的意见》。2015年济南市委十届八次全会确定了“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的战略定位,相继出台了金融中心建设指标体系、三年行动纲要和2016年主要目标任务,对打造济南区域性金融中心进行了系统的顶层设计,提出了具体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目前,多项配套扶持政策业已出台,以济南中央商务区为核心载体的金融集聚区建设全面推进,一个立足山东、辐射周边省份、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区域性金融中心正在加速崛起。
“后进生”要赶超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