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我的爱人离奇失踪了。
我已经两天没有合眼,一个人走遍大街小巷寻找他。我报过警,那名警官似乎与我熟识,我却记不起他的名字,他询问一些信息,诸如我的爱人叫什么名字?在哪里工作?电话号码是多少?我尽力的思索,却回忆不起来任何信息。我疯狂地用头撞击桌子,那警察通知医院,他们使用了镇定剂。也好,我需要冷静一下。
消息在两天后还没传来,我去询问,那警察解释道,他已经开始帮助调查,“或许,”他提出建议,“去那些你们熟悉的地方找一找,会有收获的。”我欣然接受。他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我一刻也不想停留,转身出门。今年的十一月尤其寒冷,已经下过初雪。不知道我的爱人是否加上衣物,他走的时候似乎穿了外套,我不敢确定,已经记不清了。他最喜欢那件暗色的毛线衫,外头简单地搭上一件大衣。他的生日在腊月,我买了一条和那件衣服很相配的、厚实的围巾准备当做礼物送给他。
再次把围巾系好,我去了第一次见面的国立图书馆。人很多,大学时刚来到这个城市,我在车站焦急的等待返回学校的公交车,却遇到了路过的他。似乎从学生会选拔的一面之缘中记住了我,那时他已经开始接手家族的生意,却又因送我回学校而推迟了工作。我找机会请他吃饭作为答谢。在图书馆又转了一圈,决定到我们常去的那家牛肉火锅店看看,不知道他这几天是否会饿着,会不会想到去重温那熟悉的味道?
说来有趣,我出生在北方的一个小城,那里没有这样的店面。暑假时我和他相约去西北游玩,在那里吃到了足够分量的牛肉火锅。第二年,同样招牌的火锅店开到了这个城市,我又约他一道品尝,他欣然前往。有些饿了,索性就在这里吃上一顿。服务员有些奇怪,我一个人来,却要吃小火锅。我点了几样他喜欢吃的菜,他讨厌香菜一类的香料,却很喜欢加浓辣的味碟,对麻辣难以割舍,而我却偏好清淡。明明两个人,每次来,却偏偏要点鸳鸯锅。他第一次说出鸳鸯锅的时候,我有些不好意思,想就着他的胃口,他却拦住了我,“来都来了,吃顿好的。鸳鸯锅鸳鸯锅,不正像我们两个嘛。”我当他只是一句玩笑,没想到,大三那年这句玩笑竟然成真了。他吃饭时很安静,工作后我们鲜少能够在家吃上一顿,每每在外囫囵带过,到了难得的休假时光,他也不会在桌上边吃饭边与我谈笑,我想这是他的家境使然,慢慢地也和他一样做了“食不言寝不语”的人。今天的味碟可真够辣的,我回忆着,边吃边流泪。对桌的两个小姑娘看见了窃窃私语,我低着头装作没有发现。
和你所知的烂俗剧情一样,他包下了一艘小型游轮,为我庆祝生日。那时候我就明白,这不仅仅是单纯的朋友那么简单,故而心里早有准备。但那天晚上,我又有些退缩了,这条路走下去,说也容易,却也艰难。他气喘吁吁地推开门,不由分说地把我拉进车里,一路风驰电掣。我见他发丝凌乱,鼻尖憋得通红,活像一个受了委屈的小孩子,内心一角忽而柔软,猛虎蔷薇当如是。于是没有反抗,他将戒指拿出来的时候,即便做了心理建设,仍是感动得热泪盈眶。
他确是对我好的,就像之前说的,如同一个小孩子喜欢吃醋。还记得大学辩论队中有一名姓荆的同学,当时,正值辩论队参加省里比赛,我和他没日没夜聚在一起讨论,该讲的论点,该陈述的观点顺序,应对方式等等。他那时已经搬出了校园,买了新房让我同住,见我几日未归,连电话短信说明都无济于事,径自进了男生宿舍。那时候他推门进来,眼中怒火灼烧,直到看见了我胳膊下面压着的笔记本,这才渐渐趋于平静。我看着他难得打扮得有些学生气,想到这大概是他为进入宿舍故意为之,忍不住发笑。笨拙而明显的感情,我招架不住。有的时候,不得不说,他的占有欲实在太强。我不止一次为此与他争论,直到我毕业实习参加工作,这才有所好转。想到这里,和他在一起品尝时无比美味的火锅却又变得难以下咽。不知道他如今到底怎么样了?我们吵过架,磕磕绊绊在所难免却一直在一起,可这一次也是第一次,他走的时间这么久,离开我这么久。
我已经两天没有合眼,一个人走遍大街小巷寻找他。我报过警,那名警官似乎与我熟识,我却记不起他的名字,他询问一些信息,诸如我的爱人叫什么名字?在哪里工作?电话号码是多少?我尽力的思索,却回忆不起来任何信息。我疯狂地用头撞击桌子,那警察通知医院,他们使用了镇定剂。也好,我需要冷静一下。
消息在两天后还没传来,我去询问,那警察解释道,他已经开始帮助调查,“或许,”他提出建议,“去那些你们熟悉的地方找一找,会有收获的。”我欣然接受。他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我一刻也不想停留,转身出门。今年的十一月尤其寒冷,已经下过初雪。不知道我的爱人是否加上衣物,他走的时候似乎穿了外套,我不敢确定,已经记不清了。他最喜欢那件暗色的毛线衫,外头简单地搭上一件大衣。他的生日在腊月,我买了一条和那件衣服很相配的、厚实的围巾准备当做礼物送给他。
再次把围巾系好,我去了第一次见面的国立图书馆。人很多,大学时刚来到这个城市,我在车站焦急的等待返回学校的公交车,却遇到了路过的他。似乎从学生会选拔的一面之缘中记住了我,那时他已经开始接手家族的生意,却又因送我回学校而推迟了工作。我找机会请他吃饭作为答谢。在图书馆又转了一圈,决定到我们常去的那家牛肉火锅店看看,不知道他这几天是否会饿着,会不会想到去重温那熟悉的味道?
说来有趣,我出生在北方的一个小城,那里没有这样的店面。暑假时我和他相约去西北游玩,在那里吃到了足够分量的牛肉火锅。第二年,同样招牌的火锅店开到了这个城市,我又约他一道品尝,他欣然前往。有些饿了,索性就在这里吃上一顿。服务员有些奇怪,我一个人来,却要吃小火锅。我点了几样他喜欢吃的菜,他讨厌香菜一类的香料,却很喜欢加浓辣的味碟,对麻辣难以割舍,而我却偏好清淡。明明两个人,每次来,却偏偏要点鸳鸯锅。他第一次说出鸳鸯锅的时候,我有些不好意思,想就着他的胃口,他却拦住了我,“来都来了,吃顿好的。鸳鸯锅鸳鸯锅,不正像我们两个嘛。”我当他只是一句玩笑,没想到,大三那年这句玩笑竟然成真了。他吃饭时很安静,工作后我们鲜少能够在家吃上一顿,每每在外囫囵带过,到了难得的休假时光,他也不会在桌上边吃饭边与我谈笑,我想这是他的家境使然,慢慢地也和他一样做了“食不言寝不语”的人。今天的味碟可真够辣的,我回忆着,边吃边流泪。对桌的两个小姑娘看见了窃窃私语,我低着头装作没有发现。
和你所知的烂俗剧情一样,他包下了一艘小型游轮,为我庆祝生日。那时候我就明白,这不仅仅是单纯的朋友那么简单,故而心里早有准备。但那天晚上,我又有些退缩了,这条路走下去,说也容易,却也艰难。他气喘吁吁地推开门,不由分说地把我拉进车里,一路风驰电掣。我见他发丝凌乱,鼻尖憋得通红,活像一个受了委屈的小孩子,内心一角忽而柔软,猛虎蔷薇当如是。于是没有反抗,他将戒指拿出来的时候,即便做了心理建设,仍是感动得热泪盈眶。
他确是对我好的,就像之前说的,如同一个小孩子喜欢吃醋。还记得大学辩论队中有一名姓荆的同学,当时,正值辩论队参加省里比赛,我和他没日没夜聚在一起讨论,该讲的论点,该陈述的观点顺序,应对方式等等。他那时已经搬出了校园,买了新房让我同住,见我几日未归,连电话短信说明都无济于事,径自进了男生宿舍。那时候他推门进来,眼中怒火灼烧,直到看见了我胳膊下面压着的笔记本,这才渐渐趋于平静。我看着他难得打扮得有些学生气,想到这大概是他为进入宿舍故意为之,忍不住发笑。笨拙而明显的感情,我招架不住。有的时候,不得不说,他的占有欲实在太强。我不止一次为此与他争论,直到我毕业实习参加工作,这才有所好转。想到这里,和他在一起品尝时无比美味的火锅却又变得难以下咽。不知道他如今到底怎么样了?我们吵过架,磕磕绊绊在所难免却一直在一起,可这一次也是第一次,他走的时间这么久,离开我这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