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见莱姆斯在修那座坏了好多年的老爷钟。钟的内部机械结构大半朽坏,莱姆斯耐心地一枚一枚给齿轮除锈抛光,然后念出许多句他闻所未闻的修理魔咒,拆分开的精巧装置在莱姆斯手中严丝合缝地运作起来。
「……我都不知道你还会修这个。」他说道,有点惊讶。
「十多年前在翻倒巷接过一点修理的零工。」莱姆斯轻描淡写地说。显然,这位英伦三岛上最温和的狼人并不想就此多谈几句,很快便转移了话题:「你不去喂巴克比克?」
「刚才喂过了。」他知道这种毫无营养的对话继续下去也没有意义,因此不再开口,只是安静地看着友人修理那座老爷钟的一丝不苟的动作。韦斯莱家的孩子们、哈利和赫敏在他们身后聊着天、收拾衣橱里的狐媚子和旧袍子。哈利即使心事重重,在弗雷德或乔治跟他提到逃课糖的新创意时,也还是会兴致勃勃地参与讨论。这更加令他察觉到自己的苍老。
他和莱姆斯都还只有三十五岁,但他有时候会觉得他们都在这世界上活了太久太久。他整日枯坐格里莫广场十二号而不见天日,莱姆斯流离于狼人群落,难得归来伦敦替他修一座老爷钟、陪他吃一顿饭。他的朋友们,除了莱姆斯以外,都已经离开了,或者跟他不再是朋友,他甚至有些想念那个连骨子里都渗着斯莱特林的绿色的弟弟。肖像中的母亲用他平生所见最恶毒的言语辱骂他的「肮脏的狼崽子」朋友,莱姆斯付之一笑。他早习惯了这种生活,却还是有些难过。
钟修好了,小伙子们围过来,纷纷要问莱姆斯讨教一手,莫莉赶他们去楼下给书房里的书除虫。莱姆斯看着那座钟,他也跟着看,钟只剩下一根指针,上面写着「西里斯」,指针指向的刻度是「这里」。
这甚至有些讽刺了,他(很高兴地)被剔除出家谱,在十六岁那年(很愉快地)离家出走,墙壁上金绣线的家族树里,他的位置被烫出虫蛀般的小洞。可是到头来,他的名字还是留在这座宅邸中,老爷钟上只剩下最后一个布莱克——他一直想抛弃自己的姓氏,但他从未见过没有姓氏的巫师。
「莱姆斯,」他说,仍看着那座钟,「你什么时候走?」
「等哈利的庭审结束,要离开一周左右。」他的友人答道,显得有点意外。
「……我房间里还有一台麻瓜的唱片机,音准离谱得厉害,」他慢慢地说,「不敢让亚瑟对它动手。你走之前,能不能……」
莱姆斯会意地点头,说:「我现在就去……不瞒你说,我肖想它二十年啦。」
狼人离开了,他留在房间里,凝视着那座金碧辉煌的钟,和钟面上唯一一根孤独的指针。
过了一分钟,或者一小时,或者夜晚逝去了而他毫无知觉,他缓缓举起魔杖。那根曾经是雷古勒斯的备用品的柏木魔杖,独角兽尾毛杖芯,只有十一英寸半长,却仿佛有千钧的重量。
……时隔多年,那座钟上终于出现了第二根指针。
属于莱姆斯的指针。
莱姆斯现在和他都在「这里」,不久之后,莱姆斯的指针即将指向「生命危险」,但是莱姆斯一定会回到格里莫广场十二号。他和莱姆斯曾经互相猜忌,他在阿兹卡班煎熬了十二年,十二年间莱姆斯一直误解他,并因此而痛苦。直到一年以前,他们才真正信任彼此。
他不愿意再失去这位最重要的朋友——他不愿意再失去任何一个人,不过莱姆斯是其中最特别的一个。他最后看了一眼那座钟,代表他的指针比代表莱姆斯的长一点儿,以一种保护者的姿态,覆盖在莱姆斯的指针上面。
待到他能够搬离格里莫广场十二号、重新自由地走在阳光下的那一天——他会带走这座钟,也会请莱姆斯跟他一起走。毕竟钟上了年纪,还会再坏,而坏掉的钟,总需要有人修。
FIN
Free Talk
文中的某五个字自然是在向某篇文致敬。
RL修老爷钟的梗取自原著凤凰社第六章。
柏木魔杖的主人在战乱时代多半会如英雄般逝去,拥有柏木魔杖的巫师勇敢、大胆、具自我牺牲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