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门户网站收到一些关于涨工资的留言,盟行署决定对这些留言进行统一回复,内容如下: 行署第八次常务会议已决定: 为认真落实自治区第二阶段规范津贴补贴政策,更好地体现为民利民这个根本,我盟在津补贴补助标准和补助范围上有了很大突破,尽管财力有限,也充分考虑和照顾了各方利益。对照自治区第二阶段规范津贴补贴政策要求,盟直属机关和各旗县市这次津贴补贴发放工作要采取统一发放范围、统一发放标准和统一发放时间“三个统一”的发放方式,即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盟直属机关、各旗县市在职公务员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津贴补贴人均增加600元/月,其他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定额300元/月;对差额补贴事业单位的津贴补贴根据地方财力状况,予以适当考虑。离休人员津贴补贴标准为同类在职人员的84%,退休人员津贴补贴标准为同类在职人员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