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7年3月初因业务学习去济南出差,需要暂时居住2个月,在赶集网看到一条租房信息:经纪人 孙兴隆 13655412693 。租房时签合同什么都没说,我租俩月,按他说的交2押1,交了1650,最后退房时,物业水电费全部补齐,按道理押金550元应该退的,退押金时又说我交了500元押金(押金条按他说的已销毁),厕所堵了再交100(整个房间隔成7间租出去),难道马桶堵一次需要700吗?说我房间不整齐,保洁打扫200元,还要换锁50元。这不TMA欺负人么?这一次我认了,就算长个教训。希望本人经历对在济南奋斗的青年朋友提个醒,人心险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