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2011年拿蔡某共70万,但是债权人非说是90万,按5分利算一个月3.5万。从这里看就知道实际拿了多少钱。朋友共还了34.5万,然后法院判决后还要还55万,朋友没办法就去上诉了。但是债权人又找到我朋友,他们私下协商,朋友愿意把阜宁县益林玻璃城的4间门面房抵给债权人。当时价格就达到50到60万左右,双方都同意了。还有证人在场。本以为这事就结束了。但是债权人在2016年年底突然去找担保人说没还钱,还要还110万。购房合同和网签都可以查到。法院让债权人把购房合同都拿出来,刚开始不肯拿。但在法律面前,她不得不拿出购房合同。她说这个房子就抵了25万,因为购房合同上确实写的25万。请小编想一下,在益林的玻璃城4间门面就值25万吗?那么一间就值4万多吗?还是大产权房子。为什么购房合同上写的25万,因为当初我朋友是为了少交税所以故意写了25万。当时谈房子抵清所有债务,还有好几个人在场,谁都知道。请广大的网友及律师给个办法。跪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