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高安市委办公室 高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举办第15届端午龙舟竞赛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委、办事处,相城垦殖场党委、垦殖场,市委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振兴中国传统节日,丰富端午佳节文化氛围,唱响高安品牌,建设品牌高安,扩大高安的影响力。经研究,决定在端午佳节期间,举办第15届龙舟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 办:中共高安市委、高安市人民政府
二、承 办:中共高安市委宣传部 市体育局
三、比赛时间:2017年5月29日(农历五月初四)上午9:00
四、比赛地点:城区锦河(高安大桥与瑞州大桥之间)
五、竞赛办法
1、比赛开始,龙舟在各自规定的航道划行,绕过标志物后,返回始发点并触摸裁判台横杆即完成比赛。
2、比赛采取分组计时的办法,将报名参赛的龙舟抽签编排成若干小组,每小组两条龙舟进行比赛,裁判组分别计取两条龙舟的比赛时间。
3、比赛进行一次性决赛(即南北航道各赛一次)。各龙舟南北航道的比赛时间之和即为该龙舟的比赛成绩。
4、按比赛成绩排列所有参赛龙舟的名次,时间少者名次列前。
六、参赛要求
1、每条龙舟人数可视龙舟大小自定,其中必须有锣手、鼓手、舵手各一人。所有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是身心健康的公民,并能游泳100米以上者。
2、为防止意外情况发生,运动员必须穿救生衣参赛,并请各参赛龙舟队自行组织参加人身保险,否则责任自负。
3、各参赛单位,必须由单位一把手担任领队,每条龙舟必须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队长,村支书担任副队长。
七、报名、报到
1、各参赛龙舟必须认真填写统一格式的报名表,并加盖乡镇(街道、场)及村委会印章,于3月30日前派专人报交市体育局业务科。联系人:汪爱菊 联系电话:13879559929
2、初定于4月中旬召开参赛乡镇(街道、场)书记会议,安排龙舟竞赛有关事宜。
3、定于5月上旬在市体育局召开参赛乡镇(街道、场)领队、各龙舟队队长会议,确定比赛事项和举行公开抽签。
4、各参赛龙舟必须于5月29日上午9时前抵达赛场检录处报到,并按指定位置停靠待命。
八、录取奖励
按比赛成绩录取奖励前八名龙舟队。
九、其它事项
1、各参赛龙舟自行整修装饰龙头龙尾。
2、各参赛龙舟费用一律自理。
3、大会将严守中立原则,抽调优秀裁判员临场执裁。
4、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龙舟竞赛报名表
中共高安市委办公室
高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
关于举办第15届端午龙舟竞赛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委、办事处,相城垦殖场党委、垦殖场,市委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振兴中国传统节日,丰富端午佳节文化氛围,唱响高安品牌,建设品牌高安,扩大高安的影响力。经研究,决定在端午佳节期间,举办第15届龙舟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 办:中共高安市委、高安市人民政府
二、承 办:中共高安市委宣传部 市体育局
三、比赛时间:2017年5月29日(农历五月初四)上午9:00
四、比赛地点:城区锦河(高安大桥与瑞州大桥之间)
五、竞赛办法
1、比赛开始,龙舟在各自规定的航道划行,绕过标志物后,返回始发点并触摸裁判台横杆即完成比赛。
2、比赛采取分组计时的办法,将报名参赛的龙舟抽签编排成若干小组,每小组两条龙舟进行比赛,裁判组分别计取两条龙舟的比赛时间。
3、比赛进行一次性决赛(即南北航道各赛一次)。各龙舟南北航道的比赛时间之和即为该龙舟的比赛成绩。
4、按比赛成绩排列所有参赛龙舟的名次,时间少者名次列前。
六、参赛要求
1、每条龙舟人数可视龙舟大小自定,其中必须有锣手、鼓手、舵手各一人。所有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是身心健康的公民,并能游泳100米以上者。
2、为防止意外情况发生,运动员必须穿救生衣参赛,并请各参赛龙舟队自行组织参加人身保险,否则责任自负。
3、各参赛单位,必须由单位一把手担任领队,每条龙舟必须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队长,村支书担任副队长。
七、报名、报到
1、各参赛龙舟必须认真填写统一格式的报名表,并加盖乡镇(街道、场)及村委会印章,于3月30日前派专人报交市体育局业务科。联系人:汪爱菊 联系电话:13879559929
2、初定于4月中旬召开参赛乡镇(街道、场)书记会议,安排龙舟竞赛有关事宜。
3、定于5月上旬在市体育局召开参赛乡镇(街道、场)领队、各龙舟队队长会议,确定比赛事项和举行公开抽签。
4、各参赛龙舟必须于5月29日上午9时前抵达赛场检录处报到,并按指定位置停靠待命。
八、录取奖励
按比赛成绩录取奖励前八名龙舟队。
九、其它事项
1、各参赛龙舟自行整修装饰龙头龙尾。
2、各参赛龙舟费用一律自理。
3、大会将严守中立原则,抽调优秀裁判员临场执裁。
4、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龙舟竞赛报名表
中共高安市委办公室
高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