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是市委、市政府实施民生工程、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举措,对统筹做好促消费、调结构、扩投资、防风险等各项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棚改三年规划,全市2017年计划完成棚户区改造22918套。根据各目标单位上报的2017年目标任务数及实际情况,现将2017年全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见附件)分解下达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继续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全力以赴抓好棚户区改造工作。市住建委负责全市棚户区改造监督指导工作,市征收办负责做好具体实施工作。
二、省政府将棚户区改造作为2017年民生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目标责任单位要确保2017年11月底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棚户区改造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年度考核。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芜湖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分解表
2017年2月14日
附件
2017年芜湖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分解表
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是市委、市政府实施民生工程、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举措,对统筹做好促消费、调结构、扩投资、防风险等各项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棚改三年规划,全市2017年计划完成棚户区改造22918套。根据各目标单位上报的2017年目标任务数及实际情况,现将2017年全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见附件)分解下达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继续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全力以赴抓好棚户区改造工作。市住建委负责全市棚户区改造监督指导工作,市征收办负责做好具体实施工作。
二、省政府将棚户区改造作为2017年民生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目标责任单位要确保2017年11月底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棚户区改造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年度考核。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芜湖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分解表
2017年2月14日
附件
2017年芜湖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