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其于当日与与邢台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关于整体开发建设经营邢台市邢东新区约定区域的战略协议》。
根据协议,公司拟与邢台市人民政府进行战略合作,通过PPP模式等多种合作方式,加速推动邢台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城镇化进程,将邢台打造成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腹地和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示范区。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邢台市人民政府(甲方)将邢台市邢东新区约定区域的整体开发事项与荣盛发展(乙方)进行合作,合作区域规划面积约35平方公里(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具体范围为:北至龙岗大街,西至襄都路,南至中兴大街,东至高铁线。
甲方通过法定途径确定社会合作方。具体合作模式包括但不仅限于PPP模式。如乙方成为甲方的合作伙伴,甲方同意乙方对约定区域实施统一规划,整体性开发、建设和运营。
双方同意按照荣盛发展“生活方式运营商”的发展理念,结合旗下控股子公司荣盛康旅“游、养、医、药”四大发展引擎,引进高新技术产业,把合作区域开发建设成为独具特色的绿色健康新城区、生态涵养旅居区、产城融合示范区。
甲方委托乙方在合作区域内进行开发建设运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进行合作区域内的规划咨询服务、土地整理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服务、城市运营服务、项目资源引进服务、人口资源引进服务等各项工作。
在开发成本结算方面,甲方经决策程序批准并同意,就本协议项下约定开发事项向乙方支付下列费用:(1)合作开发约定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建设费用,建设费用由建设成本、建设利润两部分组成。
(2)合作开发约定的土地整理投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土地整理费用,土地整理费用由土地整理成本、土地整理收益两部分组成。
(3)合作开发约定的产业发展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产业发展服务费用。当年产业发展服务费的总额,按照合作区域内被引进项目当年新增落地投资额的45%计算,具体以审计报告为准。
(4)合作开发约定的规划设计、咨询等服务费由双方按照成本费用的110%计算,具体以审计报告为准;
(5)合作开发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共项目维护及公共事业服务等按照国家定价执行;无国家定价的,按照政府指导价或经甲方审计的市场价确定。
资金结算上,甲方承诺将合作区域内所新产生的收入的地方留成部分按照约定比例作为偿还乙方的投资成本及投资收益的资金来源,上述收入包括税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非税收入、专项收入、专项基金等。
于该协议签订后10日内,甲方启动采购社会资本方的法定程序。
根据协议,公司拟与邢台市人民政府进行战略合作,通过PPP模式等多种合作方式,加速推动邢台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城镇化进程,将邢台打造成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腹地和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示范区。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邢台市人民政府(甲方)将邢台市邢东新区约定区域的整体开发事项与荣盛发展(乙方)进行合作,合作区域规划面积约35平方公里(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具体范围为:北至龙岗大街,西至襄都路,南至中兴大街,东至高铁线。
甲方通过法定途径确定社会合作方。具体合作模式包括但不仅限于PPP模式。如乙方成为甲方的合作伙伴,甲方同意乙方对约定区域实施统一规划,整体性开发、建设和运营。
双方同意按照荣盛发展“生活方式运营商”的发展理念,结合旗下控股子公司荣盛康旅“游、养、医、药”四大发展引擎,引进高新技术产业,把合作区域开发建设成为独具特色的绿色健康新城区、生态涵养旅居区、产城融合示范区。
甲方委托乙方在合作区域内进行开发建设运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进行合作区域内的规划咨询服务、土地整理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服务、城市运营服务、项目资源引进服务、人口资源引进服务等各项工作。
在开发成本结算方面,甲方经决策程序批准并同意,就本协议项下约定开发事项向乙方支付下列费用:(1)合作开发约定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建设费用,建设费用由建设成本、建设利润两部分组成。
(2)合作开发约定的土地整理投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土地整理费用,土地整理费用由土地整理成本、土地整理收益两部分组成。
(3)合作开发约定的产业发展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产业发展服务费用。当年产业发展服务费的总额,按照合作区域内被引进项目当年新增落地投资额的45%计算,具体以审计报告为准。
(4)合作开发约定的规划设计、咨询等服务费由双方按照成本费用的110%计算,具体以审计报告为准;
(5)合作开发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共项目维护及公共事业服务等按照国家定价执行;无国家定价的,按照政府指导价或经甲方审计的市场价确定。
资金结算上,甲方承诺将合作区域内所新产生的收入的地方留成部分按照约定比例作为偿还乙方的投资成本及投资收益的资金来源,上述收入包括税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非税收入、专项收入、专项基金等。
于该协议签订后10日内,甲方启动采购社会资本方的法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