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晖:您好。我是一位重病少年的妈妈、也是一位被高利贷诱骗无知少年的妈妈,今天写这封信实在是出于无奈,走投无路。 我的孩子名叫陆忠逸:1998年3月出生。2008确诊为克罗恩病,为了给孩子看病,我们辗转苏州、南京、上海三地,不停奔波,操碎了心,同时也用光了家中所有的积蓄,四处借钱,可以说已是负债累累。谁知屋漏偏逢连夜雨。2017年2.月4日,我的孩子还在病中,忽然几个不明身份的人员来到家中讨要债务,共计32万,并称有我孩子的签名和手印为证,我和我爱人,以及家中两位老人闻讯当场懵了,我差点昏倒。自2008开始,我孩子因为克罗恩病情复发一直在医院接受治疗,怎么可能会欠下这样一笔债务?后来经过我们反复询问和涉及到事件的当事人的亲口核实,了解到事情的经过如下:向对方借款人为我们同村的一个青年,叫朱杰,因为在酒吧消费欠下3万债务无法偿还,于2016年12月31日通过同小区蒋秋怡的介绍,向高利贷借款4万元,高利贷借款需要中间担保人,蒋秋怡又唆使我儿子做了担保人。4万元实际朱杰拿到3万3千元,7千作为利息。一个星期即2017年1月6日,高利贷要求还钱,若不能还就算违约,违约金30万元。加上本金合计34万元,到期还款日为2017年2月5日,如果到期不还,再追加违约金8万,总计42万元。2月5日后,因还款未拿到,高利贷迫使借款人朱杰和作为担保人的我儿子共同承担42万元的费用,并签下收据和借款合同,其中朱杰承担10万元,我儿子承担32万元。短短两个月时间,我儿子从担保人变成了借款人,并欠下了32万元的债务。而在整个过程中,实际并未拿到过一分钱。无缘无故多出这32万元的债务,作为父母,无法接受。他们通过什么手段让两个孩子自愿签下这笔费用,是诓骗,是胁迫,我们不得而知。而这样灰暗的事实让我们痛心,让我们的家庭雪上加霜。在不断追加违约金的过程中,据两个孩子证明,曾有过34万元钱款的来去,这笔钱款被通安派出所的一名辅警叫姚永杰拿走,为此我们到通安派出所让警察处理此事,也去过东渚派出所,但警察要求我们去法院解决,去法院法院又要求我们去警察局。两处奔走,却无人做主,明知有猫腻,却没有作为,这让我们这些弱势的老百姓寒心,也不知道该找谁来给我们做主。一个重病少年的妈妈,一个被高利贷诱骗的无知少年的妈妈,我该去哪里申诉,找我的公道。恳请市长大人重视,社会风气如此,职能部门工作如此,能够给我们一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