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2
我扭开玄关灯,一侧的鞋柜上放了张纸条:“小橙,爸妈临时有事儿要去美国一趟。给你的卡里汇了钱,照顾好自己,保持电话畅通。”
我爸妈是商人,主业放在上海,前两年在美国发展了副业,因此整天东西半球的两头转,家里只落我一个人也是常有的事儿,我通常都会选择早睡来对付整幢房子的寂寞。但今天不一样,我想起了吴世勋,我睡不着。所以我给林言打了个电话,这个时候我只能想起来她。
“你给我打电话干什么?”她懒洋洋的声音从那头传过来。
“林小后主,奴家今晚能否在你家借宿一晚?”
“怎么?你又拖欠电费被扫地出门了?”
“哪儿呀——我爸妈又探望私生子去了,奴家备受冷落,甚感寂寞。”
私生子是由林言开始的梗,起初因为我爸妈三天两头往美国跑,我也三天两头的往林言家跑,在某一个夜里,林言一脸严肃的跟我说:“再这样下去,我简直要怀疑你爸妈在美国又生了个二胎瞒着你。”吓得我有一段时间没往她家去。
“行吧,不过你得让你家司机或者自己打车过来,我在敷面膜,我哥洗澡去了。我肯定不能让他裹着件浴袍去接你,当然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愿意帮你去问问他。”
“少贫了你,我自己打车过去。到了我给你发微信,你记得来给我开门就行。挂了。”
我随便装了点衣服和洗漱用品,出门拦了辆车就直奔林言家。
窗外还是淅淅沥沥的下着小雨,上海又进入雨季。青泊路地面潮湿,散发着雨水糜烂又清爽的气息。雨天就像个多愁善感的小姑娘,有时候嚎啕大哭,有时黯然伤神。林言特别喜欢下雨天,不知道什么原因。她说:“雨天总能让人回忆起来点什么东西,不管这东西是好是坏,能想起来总是好的。”我喜欢阳光普照,明媚如画的天气,但我不讨厌下雨天,因为吴世勋,也喜欢雨天。所以我总是能在这样的时刻清晰的想起他,也印证了林言那句话:雨天,总要怀念点什么,才对得起它的来之不易。
我家到林言家,也就二十分钟的车程。她家有在上海买了三套房,两套在黄浦,一套在静安。
鹿晗跟林言并不是跟父母住在一起,以年轻人要独立的名义早早的从那幢老别墅里搬了出去。从大三开始就进入公司实习,到现在也混了个总经理的职位。在任何人看来,鹿爸到时候都是要把家业传给鹿晗,由鹿晗来掌控,可林言却乐得清闲,玩的一天比一天开心。我私底下问过她,怕不怕家产被鹿晗抢走。她还是那副毫不在意的表情:“我本来就不喜欢这些东西,我哥也不喜欢。可他为了我牺牲了自己。我的理想就是去当个摄影师,自由点的,想去哪儿去哪儿。有时候还能给杂志拍拍照片混口饭吃。所以家产这个东西,就算老鹿真给鹿晗,我也不会说什么的。至于我妈,她更不会说些什么。” 她向来崇尚自由,这些琐碎的枷锁是注定困不住她的。
到了林言家门口,我摁了门铃,却没人回应。只好掏出手机给她发了条微信:“速来开门。”她很快地回了个“okay”
两分钟以后,她出现在我的眼前:“进来吧。”
“王阿姨呢?她怎么没在?”我探着脑袋四处搜寻着王阿姨的身影。
“过年回家探亲去了,你以为我是周扒皮啊?连家都不让人回。”她一边对着我翻白眼一边伸出手接过我的行李箱。
“从某种角度来讲,你和周扒皮有区别吗?”
“是吗?那现在请你从周扒皮家里出去,周扒皮不接待你这种贱民。”她扭过头冲我一笑,把行李箱从楼梯上丢下来。
“我的行李箱!!路易威登的行李箱!!”
“诶?”鹿晗从洗浴室走出来,一脸茫然的看着我:“钟橙?”
当我看到鹿晗裹着浴袍,头发软软的、湿湿的、乱糟糟的搭在脸上时,我脑子里的雷达自动启动了,我的嘴里发出了一连串的:“啧啧啧啧啧…”
鹿晗:“……”
林言:“……”
“她家没人,在我们家借住一晚。”林言翻了个白眼,对鹿晗解释。
“NoNoNoNo…不是一晚,也可能是两晚、三晚甚至一个星期!”我急忙补充,为了表示诚意,我还特意把沉甸甸的行李箱拍了拍,借此显示我话语的可信度。
“做你的惊天大美梦去吧,我就收留你一晚,明天早上就从我家滚出去。”林言干脆利落的拒绝了我。
“鹿哥!鹿哥!”我转向鹿晗求救。
“呃…小乖…小橙在这里住也不是不…”
“不什么不,当咱家什么,流浪宠物收容所啊?”
鹿晗冲我一摊手,意思我也没辙了。
“行了别废话了,你赶紧去洗脸刷牙然后睡觉。哥你也早点睡。”
“嗯…晚安。”
林言转身进了自己房间,鹿晗冲我微微点头,也离开了。
我洗漱完毕,进了房间。林言躺在床上已经昏昏欲睡。我沉默的钻进被窝里,没打算叫醒她。不过她有点神经衰弱,听见我簇簇掀开被子的声音,又睁开了眼睛:“你想跟我说什么?还是世勋?”
“嗯…我今天又想起来他了。好像自己还是无法忘记呢。”
“啊…我也不知道怎么劝你呢…这种事情总是没办法劝的你也知道…我只能陪着你了让你想开点。你这么至死方休的感情包容了他所有的隐瞒,谅解了他所有的言不由衷,却没有一个好的收场,替你可惜,但也不能说什么。”林言摸着我的头发,一遍又一遍的说:“别难过了。”然后她又长长的叹息了一声,问:“那你现在还是喜欢他么?”
我迟疑了一秒,几乎感受到了自己凛冽的微笑:“喜欢。”
所以,爱情,真叫人头痛,像是陷入感情的沼泽,无望的挣扎,却越陷越深。而他只不过是无意间路过,拉了你一把。那个动作擦亮了你眼里的灯火,于是你便飞蛾扑火般,不要命的喜欢上了。我想,所有被救赎过的人最后可能都会陷入这片沼泽,万劫不复。就算最后只能化为一滩灰烬,那又怎样呢?你一定会明白,那把灰烬不只是你的破碎不堪的躯体,还叫做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