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相信一见钟情么?我今天看到了一个人,我告诉了他的我的名字,我还想告诉他我挺喜欢他的,但是没来得及说。
——《香港黑帮志—狄仁杰日记第一节》
“别跑!”
“给我抓住那个小兔崽子!”
“打断他的腿!”
……
一个窄小的小巷里,七八个手臂上刺着纹身手里拿着砍刀的男人一边叫骂一边追着前面一个穿牛仔衣的少年。正值中午,两边破旧的家属楼中传来做饭的香气,三楼最左侧的窗户边站有一个身材臃肿的妇人,她正用菜刀将手里的土豆切成丝。声音越来越近,妇人皱着眉不耐烦的将窗子关了起来。
在尖沙咀,这样的事情每天都有,下场雨血冲走了也就没事了,抛尸街头的人自然有警察去处理,这些连日子都难过的居民已经学会了闭上他们的耳朵和眼睛,不闻不问。
被追的少年也没指望家属楼里能够有个人来救他,毕竟曾经他也不是什么热心的人,这年头热心的人死的早,学着两耳不闻窗外事才能保证自己活的更加长远一些。
现在不比以前,香港的治安好了很多,据说上来了个新特首,新官上任三把火,总要狠狠的烧一把才能立威,上层的人也都明白,互相给面子事情才好办,也都吩咐了下去,不要在明面的大街上搞事情,毕竟香港还是一个时尚的国际性大都市,面子还是要有的。
狄仁杰不关心特首不特首的,他只知道,只要他再撑一撑,跑出了这条小巷到了外面的大街,后面的那几把砍刀不敢追过来,他这条命就算是保住了。
人潮沸腾的声音终于在耳边炸开,狄仁杰终于一步跨出了巷子口,他转过头,双手拄着膝盖,冲着阴影里的几把砍刀做了个鬼脸,方才直起身,整理了一下跑的散乱的头发,大摇大摆的往中心区走。
这条街的街角有一家咖啡馆,店主是狄仁杰的大学同学,很漂亮的小姑娘,也是个小有名气的律师。
上学的时候狄仁杰还血气方刚,遇到个不平的事情就想上去插一脚,就像是热血漫画里的英雄,救人于危难之中,然后潇洒的不留一片叶子。可是狄仁杰不是个英雄,他虽然救了人,却不止留下了名字,他还与被救的同学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这家叫“等一人”的咖啡馆用的是欧式的装修,整体风格劈成两半,一半在巨大的窗子的映射下暖意融融,另一边却隐藏在阴暗里,私密而安静。
狄仁杰一向都是坐在阴暗里的位置的,不过今天不一样。
放下在路边走进来的时候他就看到了靠窗的座位上的一个人,一个男人,他穿着白色的高领毛衣,深蓝色的休闲西装外套,整个人在阳光里看着毛茸茸的,像是个天使。
狄仁杰进了店里,他笔直的走过去,直接坐在了男人对面。
“你好,我叫狄仁杰。”
男人抬头看了他一眼,白皙的面孔又白了一份,随即拿了一张纸巾夹在正在看的书里做书签,然后将面前一口未动的咖啡推给了狄仁杰。
“额……谢谢……”
男人摇摇头,站起身,“你很脏。”
狄仁杰愣在了当场,他看起来这样的温暖,说出的话却这样的难听,像是一把笔直尖锐的刀,直插胸口,血花四溅。
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男人已经走的连衣角都看不到了。
胸膛有些疼,狄仁杰下意识的伸手摸了摸。一手的湿滑。
他这才意识到刚刚的打斗中自己受了伤,如今血液已经染脏了牛仔衣。
狄仁杰盯着自己手上的血,缓缓地站起身,也许刚刚对面根本就没什么人,他失了太多的血,出现了看见天使的幻觉也说不定,所以天使才会口出恶言,他出现了幻觉,他在潜意识里鄙视着肮脏的自己。
眼前一片漆黑,女人的尖叫声混杂着救护车的车鸣在他耳边炸开,他想嬉皮笑脸的来一句,吵什么吵,老子又没死。可是他没力气,周围一片漆黑,唯有那个口出恶言的天使安安静静的站在他的幻觉里,散发着温馨柔软的光。
我叫狄仁杰,我有些喜欢你了。
你叫什么?告诉我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