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16年10月在番禺万科欧泊购买的车位,买时说,子母车位是可以停两辆车的子母车位是一个车位,可是收车位时,为什么我按合同交管理费,不让我停两辆车,请问为什么,到现在不给我车位。本人所说句句属实,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上传合同收费说明。
1、卖车位时,万科说车位是可以停两辆车的,所以比停一辆车的贵了10多万,子母车位也是一个车位。
2、合同约定一个车位一个月管理费是120元,我按合同交费,停两辆车,没错吧,为什么你们让我交240元,才可以停两辆车,请问什么依据,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应的吗?
1、卖车位时,万科说车位是可以停两辆车的,所以比停一辆车的贵了10多万,子母车位也是一个车位。
2、合同约定一个车位一个月管理费是120元,我按合同交费,停两辆车,没错吧,为什么你们让我交240元,才可以停两辆车,请问什么依据,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应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