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注意事项
2017年度,全国公安机关(包括公安部机关及直属单位)招录人民警察,均分为面向社会公开招录、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特指公安院校公安专业2017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职委培研究生除外,下同)招录两类职位。
2017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工作定于2016年10月15日—24日进行,11月26日、27日进行笔试。期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可以根据资格条件,报考其他单位的职位;但不得报考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的人民警察职位。
2017年度,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录人民警察,报名工作拟定于2016年11月28日—12月2日进行,2017年1月7日、8日全国统一组织笔试。2017年度,全国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录人民警察,均将采用此次笔试成绩。
2017年度,在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中,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的职位,与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录的职位,面试、体检、体能测试、考察等工作将一并组织实施。地方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录人民警察工作,随后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