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两京13省
明初曾沿袭元朝的行省制,后废除改由承宣布政使司(简称“布政司”,仍习惯称“省”)、提刑按察使司(简称“按察司”)、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分掌一省行政、司法、军事,并称“三司”。三司互不统属,各对中央负责,遇大事由三司会商。宣德朝始有以总督和巡抚的名义督抚地方,景泰朝成为常制。
明朝在全国设有15个省级行政区,包括:北直隶、南直隶、陕西、山西、山东、河南、浙江、江西、湖广、四川、广东、福建、广西、贵州、云南。以上共15个省级单位,为明朝稳定的统治区域,称为“两京十三布政司(省)”,布政司下辖府和直隶州。都指挥使司方面,共有16个都司、5个行都司、2个留守司。此外,在青藏地区设有乌思藏都司、朵甘都司;在东北设奴儿干都司;在嘉峪关以西地区设“西北八卫”,这些都是羁縻卫所。明朝最后有140府,193州,1138县,493卫,359所。
明朝疆域如下:
明初曾沿袭元朝的行省制,后废除改由承宣布政使司(简称“布政司”,仍习惯称“省”)、提刑按察使司(简称“按察司”)、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分掌一省行政、司法、军事,并称“三司”。三司互不统属,各对中央负责,遇大事由三司会商。宣德朝始有以总督和巡抚的名义督抚地方,景泰朝成为常制。
明朝在全国设有15个省级行政区,包括:北直隶、南直隶、陕西、山西、山东、河南、浙江、江西、湖广、四川、广东、福建、广西、贵州、云南。以上共15个省级单位,为明朝稳定的统治区域,称为“两京十三布政司(省)”,布政司下辖府和直隶州。都指挥使司方面,共有16个都司、5个行都司、2个留守司。此外,在青藏地区设有乌思藏都司、朵甘都司;在东北设奴儿干都司;在嘉峪关以西地区设“西北八卫”,这些都是羁縻卫所。明朝最后有140府,193州,1138县,493卫,359所。
明朝疆域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