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交通局运管处作为当地运营车辆定位系统(北斗卫星定位仪)安装的主管部门,与霸占汉中营运车辆“北斗”市场的中交北斗公司“搭台唱戏”,凡是车主不安装此公司的北斗设备,运管处就想尽办法不予办理年审和营运证,制造“北斗”市场垄断,车主及其他经营“北斗”的企业对此怨声载道。
汉中市运管处要求车主必须安装汉中中交公司的“北斗”设备,否则不予办理年审和营运证。一些车主安装其他公司的“北斗”设备后,存在办理营运证困难,甚至多次跑腿都办不下来的局面。
自从2013年5月省运管局对北斗定位系统市场放开后,不但备案的公司可安装北斗设备外,老车主也可以自由选择平台商进行转网,汉中符合北斗安装并网的企业有4家,但都因运管处横加干涉、设置多重门槛,导致车主从有选择变为无选择。原本市场竞争会给车主带来的实惠,比如:价格下降、服务上升等最终都化为泡影。
我国反垄断法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运管处是政府职能机关,其增加行政审批附加条件,变相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商品的行为,是一种滥用职权行为。
汉中市运管处要求车主必须安装汉中中交公司的“北斗”设备,否则不予办理年审和营运证。一些车主安装其他公司的“北斗”设备后,存在办理营运证困难,甚至多次跑腿都办不下来的局面。
自从2013年5月省运管局对北斗定位系统市场放开后,不但备案的公司可安装北斗设备外,老车主也可以自由选择平台商进行转网,汉中符合北斗安装并网的企业有4家,但都因运管处横加干涉、设置多重门槛,导致车主从有选择变为无选择。原本市场竞争会给车主带来的实惠,比如:价格下降、服务上升等最终都化为泡影。
我国反垄断法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运管处是政府职能机关,其增加行政审批附加条件,变相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商品的行为,是一种滥用职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