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这个节日,我其实从来不过。
以前是没什么意义,反正没有时间。现在大概是没什么心思,反正没有情人。
我情窦初开的时间比较早,但初开以后的朦胧期延迟的很长久。近来也一直在想是否现在依旧处在朦胧期。所谓朦胧期,我定义的是对感情不够专注,不够负责,不够清晰的了解到自己。我在这种状态里,还是不知死活地跟不多不少的人有过交往。
作为一个半弯的双性恋,我可所谓是无论男女直接散发荷尔蒙。能接受的就在一起看看,不能的退而求其次,做个朋友做个兄弟然后相安无事。有人说我直率单纯,也有人说我虚伪伪善。我是个很在意别人看法的人,既然别人这样说了,那肯定我就是这样的了。褒贬不一,人格足够的立体多面。
我不太明白喜欢和爱的区别。在我看来,这并没有什么区别,并没有什么程度不一样。喜欢和爱,我觉得是一种感情。你无论是对着你喜欢的人还是你爱的人的时候,你会流露出的反应作为都是同样的。
我不能说我究竟喜欢过谁爱过谁。我只能说我特别在意过谁。
我在意一个人的时候,往往会对他特别宽容。在平日里看来无法忍受的事情,那个时候都不算什么。我会格外的照顾他,时刻帮他做些哪怕很细小的事。暗自将目光不自觉的跟着他,又在平日里装作什么也不在乎。会毫不保留的信任他,支持他。
这不是一场双方都明朗的恋爱,仅仅是单方面的在意。即便如此,我也觉得应该在这种时候给对方应该给的东西。比如信任热情,比如关注度或者占有欲。
我是个柏拉图崇尚者,在谈恋爱的时候拒绝肢体接触,更不可能跟对方单独出门。跟我相处过的人总会觉得,我对待对方的态度,更像是对待家人,直接跳过了恋爱这个步骤。我总是把这件事当做很严肃的学科讨论,而不是像是感情。
阅历丰富起来后,大家都会经历过一个两个让自己刻骨铭心的人。让自己记住的,也许是在一起的时候的甜蜜,也许是分开以后的遗憾。这些人往往会珍藏在心底,平时不会去追思怀念,偶尔才想起,影响不那么大,但总是无法彻底忘记。
我这个年纪不太适合说这些,就也寥寥数语结束了。要等到适合的那个年龄,再回头看看年少的自己是怎样对待感情的,其实是个还不错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