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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钟硕金宇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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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文)改编《似爱而非》微虐,第一人称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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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你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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啦啦啦,我又来发文了,本来不想发了的,可是有亲故说希望我继续发文我就来了,这篇文是改不要再说楼主文笔好了,我文笔烂成渣,都是原作者写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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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你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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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善美1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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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你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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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李子艾
@八年熙
@左京右鲸
@愛信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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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坚持亲自叫他起床,是由于我别喜欢起床的时候那个迷迷糊糊的金宇彬,
因为只有他迷迷糊糊的时候,看我的眼神才不会那么冷漠,也只有他迷迷糊糊的时候,我无论做什么,他才不会轻易就生气。
于是我就可以稍微放纵一点,偷偷地做点小动作,装成我们是非常相爱非常幸福的一对儿的样子。
他一向没有起床气,今天却很没好气地按掉闹锺,磨蹭着从沙发上起来,随便洗漱了一下,换衣,出门。
没有吃早点。
他从少年时胃就不好,以前每天早晨我都提前给他热好牛奶搭配好营养丰富的食物,虽然他每次都很不耐烦,但是哄哄的话多少会吃一点,而现在……我就只能看着,一点办法也没有。
被看不见的力量拖着进到车里,看着他没有表情的脸,我开始严重地自嘲。人都死了,还要替他操心,我未免管得太宽泛了一点,他吃不吃东西当心不当心自己的身体现在已经完全和我无关。
生前我做得那一切独角戏他就已经不稀罕,此时此刻终于连我自己都觉得自己有点贱。
于是我不看他,扭头看车窗,却看到暗色的玻璃上倒映着他的侧脸,没有我的影子。
真是见鬼了。
自己倒是看得到自己的手脚,但是在所有具有反射作用的物体里,完全看不到。
根本碰不到东西,不是穿过,就是被穿过。
其实我是可以出声的,我听得到自己的声音,但是没有别人听得到。
没有人知道我的存在,我根本就是被全世界抛弃了。
算了,即使我郁闷我苦闷也没人理我,天使不会降临,还是暂且安于现状吧。
到了摄影棚,我怀着自暴自弃的心情跟着他下了车,
进了大楼之后不禁还是有些心慌意乱。其实这里我并不是没有来过,我几乎天天都来,这整栋楼整个公司曾经都是我的,摄影棚我也明里暗里偷偷跑来看过他数次。
此时会很紧张,可能是因为以前我都只能离得远远的躲在角落,今天却可以站得那么近,零距离欣赏大明星的绝世风采。
金宇彬天生俊逸逼人,身段的完美和皮肤的细腻都不是衣服和化妆品能堆砌出来的,即便如此,还是要被糟蹋般地拉去画上厚厚一层,七手八脚折腾一番,套上量身定做的衣服。
等一切准备就绪,我的性感天神终于闪亮登场,璀璨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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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台摄像机多角度动作,金宇彬乖乖地摆着各色造型,或成熟,或性感,我看到旁边的工作人员一个个眼都直了,甚至有东西从手上滑落都没有觉察。
我曾经多次躲在暗处的角落里,看着这一幕,甜蜜和微酸的心情混杂着煎熬。
甜蜜,因为这个万众瞩目的人,是我的男人;微酸,因为太多太多的人渴望他,倾慕他,而他玻璃般冰冷的眸子,没有映出在场的任何人。
他很少笑,拍出来的单人时装照海报甚至写真集,全部是一脸冷酷,偏偏多少人就是爱死了这一层冷酷。
对他来说只有一个特例,那个特例叫夏明修,就是我这个旧人被换下去之后,换上相框的新人,那个可爱的铃铛猫男生。
只有在和夏明修一起拍照的时候,他会难得露出些微的一丝柔情。我猜,他俩单独在一起的时候,他说不定还会笑。
这说的好像我没见过他笑一样,其实不然,很久以前他总是对我笑得无忧无虑的。变成今天这样,全是我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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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活着的时候确实贱,被他打,好像也是习惯的事情了。有几次伤得很严重,不得不去住院,现在想想真是来气,我当时怎么就那么自甘卑微地连还手都不敢呢。
要是能活过去,非跟金宇彬打一架,让他知道我是不是让着他由着他作的。
不过真要我活回去我都得考虑考虑呢,活着多没意思,那时候日子过得叫一个凄惨,还真不如现下躲在一边看风凉好。
金宇彬已经在退让了,但夏明修显然不够了解金宇彬,不仅没有见好就收,反而义正词严地说:
“金宇彬,请你好好说话,我知道你们的事。我知道他用尽手段把你留在他身边是他不对,但是既然他已经放过你了,你能不能起码不要仇视人家?”
我闻言彻底愣了,然后忍不住大笑,李钟硕你真是悲惨,居然沦落到情敌都可怜你,为了帮你说话不惜触怒那个人的地步。
笑完了,反思一下。
夏明修是个好人,我早就知道。
也认识很久了,但是因为金宇彬,我从来没有办法把他当朋友看。他不知道为什么,却很努力地想当我的朋友,对我很热情,什么事情都主动帮忙。
但我不行,他什么都能帮我,但是最关键的事情上他帮不了我。
他能把金宇彬让给我么?不能。所以我自然还是妒忌他、讨厌他。
出乎意料地,金宇彬居然闷不吭声了。我看着他阴晴不定的表情,又笑了,原来这个暴躁高傲的金宇彬也有吃瘪的时候。
一面又感叹,夏明修毕竟和我不是一个段数,他得罪完金宇彬,却能坐在副驾驶座上,气定神闲;换作是我,一定即刻被轰下车,然后可怜兮兮地走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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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现在,金宇彬对着征服不了的夏明修只能长叹一口气,继续开车。
他果然把夏明修带回了曾经是我们的家,昏黄的灯光下,他把他拉进浴室,我站在外面,心里盘算着要不要进去光明正大地偷看活春宫。
毕竟两人都是几十年才出那么一个的大美人,能看到这么一场绝世风情,少活几年也是应该的吧。
我知道一定有神明在上,
他知道我一为了己私欲拆散了这对有情人十年,于是他决定进行干涉,让我进不了天堂入不了地狱,只能在人间无奈地晃荡着,自己则不知道躲在什么地方奸笑着罚我看这两人到底有多甜蜜。
对一个死人来说,这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叫做不得善终。
而且还是很有创意的一种不得善终。
罢了,是我自作自受……
两人从浴室出来,在我眼皮底下滚到沙发上。
算了,既然让我看,我看就是。这种时候欣赏就好,大可不必贞洁烈妇般地把眼睛闭上。
自然果然是绝代风华,绝世旖旎。
金宇彬对夏明修的温柔,是我惊讶的。
因为那种东西我是从来不敢奢望的,不敢奢望到怀疑金宇彬身上根本就是没有叫做“温柔”的细胞,
现在看到的景象则是完全打破了我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的理论,金宇彬原来可以非常温柔,非常有爱,可以有轻柔的动作,满腔的爱护,还会吐出甜腻的爱语。
相对而言他对我的,从来只有粗暴。根本就是被我强迫在身边的满腔愤懑和不满的宣泄,通常是或掐或打,或撕或咬,根本就是十大酷刑的改良版。
看着此刻的夏明修,我再一次觉得自己太不值了。
都被金宇彬那样粗暴地对待了,干嘛还不回头是岸,非要一棵树上吊死。我怎么就那么死心眼,搞得这一辈子过得分外凄惨。
更凄惨的是我死前就明了了自己的凄惨,而死后却发现这一辈子过得不但凄惨还很窝囊,及其窝囊。
我一辈子起码不算是个坏人,怎么就非得遇上这样的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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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两人温存缠绵到了第二天中午,这天下午夏明修是有工作的,所以不得不起床,挣脱金宇彬百般无赖的拉拉扯扯,从冰箱里拿了些材料去厨房煮。
家伙傻了吧唧的做了八宝饭。
金宇彬不吃甜的。十年了,他的好恶我一清二楚,他的口味我更是比谁都清楚。
然而事实证明我又错了。
金宇彬很驯良地接过碗和勺子,和夏明修一起很开心地吃着。
这他妈也忒不公平了吧!
我煮的,他就尝了一口,就给倒了。
我好歹从上幼儿园就开始自己煮饭,厨艺怎么也该好过那个把糖当盐笨手笨脚的夏明修!
算了。如果是夏明修煮的,毒药也一样喝下去吧……
我愤然,围着金宇彬团团转地飘来飘去,特别想给他一拳。
打不到,唉,我劝自己还是降降火气吧,已经死了还在这里愤愤不平,当心从地缚灵直接升级成怨灵。
我还是赶紧念念经,早日升天成佛吧……
夏明修离开了之后,金宇彬果然扔下了八宝饭的勺子。我又有几分得意,毕竟还是不爱吃的东西,总归他不可能因为夏明修连口味都改了。
他一向是能忍的人,在我身边十年都能忍,何况区区几勺八宝饭。
他在沙发上又懒了一会,才慢慢起来,有些无聊地绕着大房子转悠了两圈,最后停在我房间的门前。正确的说,我曾经房间的门前。
我离开的时候,已经把房间掏得很干净,能带走的全部都带走了。
他推开房门,站在那里对着空荡荡的屋子,眼神很飘忽,站了很久。
我正要自作多情,理智跳出来耻笑我,他最多只是在盘算将来把它变成书房的时候,书架和电脑的位置而已。
我总是爱自作多情的,他若真能分出哪怕万分之一的心思来缅怀我,我那一辈子倒还不是这么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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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晚上去吃宵夜,回来的路上被一群小流氓堵了。
当时年轻气盛,人家只是想抢劫,却还是要逞英雄。看着对方也就和自己差不多大,能怎么样,就和他们打了起来。却没有想到对方有一个特嚣张的人身上带了管制刀具。
我看到那个人拿着个银色的东西向金宇彬扑过去,那还得了?想也没想就挡在他面前。
一阵厮打之后,我终于把刀夺到手上,对方跑了,但是我左腿被拉了一道长长的口子,疼得很,当时不以为意,后来拉到医院检查居然就伤了韧带,从此之后不能再驰骋绿茵球场。
我听着医生的话,瞬间懵了,据说当时是摇摇晃晃,恍恍惚惚,我自己不知道。
我当然不知道,我听他这么一说脑子都炸了,就一个想法,不能踢球了怎么办。金宇彬是最棒的前锋,李钟硕是最好的守门员。
我不热爱足球,但是我的生存意义就是看着金宇彬冲向对方球门的背影,看着我拼命扑掉对方进球时候金宇彬奖励的笑容,一下都没有了,我怎么办。
我发誓我当时不是像后来金宇彬说得一样,装出一副失落的模样让他内疚,让他觉得他欠我的,用这个把他留在我身边。
用这样的方法把他拴在我身边一辈子,我还不至于。虽然后来用得方法大概比这个还卑鄙。
听了医生的说法,当时金宇彬就说,你不在后方,我留下也没有意义。
听到他这么说的时候,不得不承认,我心底还是狂喜的。
我自私到根本没有考虑金宇彬是怀着怎样的心情说出那番话的,就只想到自己。
后来的决赛,我没能去看,听说金宇彬几乎拼了命,还是输了。
虽然输了,金宇彬在青年杯的出色表现还是让国家队教练亲自来找他商谈,但是他却说,其实我对足球没有兴趣,想好好考大学。
后来好几次,我都看到他抱着尘封在柜子里的足球,偷偷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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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个犹豫和踌躇都没有,就好像我说今天晚上我们去吃寿司吧他说好一样轻松而不经意。
我虽然非常沮丧,总算还是像中了一百万一样幸运地得到了我想要的。
之后我们就做了十年的情人。
飘在金宇彬身边有了几天的日子,有时很惊讶地能看到一个完全不曾熟悉的他。
他工作的时候一直都是一个样子,我原来躲在角落里看着他的时候他也是这样,明明置身于众人当中,又仿佛超脱世外,眼神不知道飘到哪里,思想可能更是神游天外。
他永远难以捉摸难以理解。
我离开了,他应该心里还是很窃喜的,结果也没有看到什么特别的大喜大悲。
他曾经是个相当喜怒形于色的人。高兴的时候,周身都充满阳光,沮丧的时候,一朵乌云就在头上飘荡那样的明显。
如果不是我逼他一直和我在一起,他也不会开始变得死气沈沈。
夏明修真的收拾着开始搬进来,他的东西一点点在房子里多了起来。
他在门口看到那个装着金宇彬挑出来准备扔掉的照片的箱子,就多管闲事地抱到金宇彬面前。
他好像很喜欢踩金宇彬的雷区,居然昂着头说:“金宇彬,你连这个都不能留下么?”
我知道夏明修这次触到的不是一般的雷管,是鱼雷。
不过转念一想夏明修虽然迷糊,也不至于笨,什么是雷他自己也该知道,他敢去触雷自然是有一定的资本,哪像我,在金宇彬面前比较卑微,只好从来都是努力避着金宇彬的锋芒。
因为相当尖锐,刺着人非常疼。这点上,金宇彬大概是看夏明修皮肤比我嫩很多,所以才一直没忍心随随便便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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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在到下午六点有多少个人留言我明天就更多少章,我能那么任性的时候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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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没有人看,任性的我打算明天不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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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金宇彬果不其然脸色阴沈,刀削的脸庞冰冻千里。
夏明修显然对此不似我一般畏惧,还拔高了声音:“李钟硕到底做过什么事,到你不能原谅的地步?”
我大鼓掌,夏明修不愧是聪明人,问的问题也是我最想听到答案的。就是这个,我究竟做过什么,能叫你如此憎恶。
“你不要跟我提他了好么,”金宇彬刻意冷淡地说:“我以后都不想再听到他的名字。”
夏明修抱着箱子,愣愣地站了半响。
我则是扫兴,好不容易夏明修问出来了,还是没能听到问题的答案。
“金宇彬,他是不是真的做了什么……我不知道的事情?”夏明修放下箱子,坐下来轻轻搂住金宇彬。
金宇彬没有挣开他。
什么?这算什么?我瞪他,徒劳地瞪。这算默认了?
我真的很冤,我特别想不通,我到底做过什么了,怎么就十恶不赦了?
金宇彬很有能耐,一句话不说,就把代表光明和正义来匡扶我这个弱小的夏明修变成了同情他这个受害者,然后对我这个坏人同仇敌忾的人。
之后的几个小时,我的行为就是努力地思索着我曾经做过的最对不起金宇彬的事情。
间接导致他放弃足球和强迫他跟我在一起,不知道哪个更不可原谅一点。
还有比这更甚的么?不是吧,我李钟硕怎么说也算是天性善良,比这些更伤天害理的事情不记得干过。
而且,就说足球和在一起的事情,如果金宇彬自己特别坚持,我又能对他有什么影响?
放弃足球是他自己说的,而和我在一起虽然是我说的,金宇彬完全可以斩钉截铁地跟我说不。
我本来就没想到他能答应我,
他拒绝的话我也不是就不会帮夏明修,他甚至不用赌上他自己,他只要站在我面前气势汹汹地问一句:“朋友的忙,你帮不帮?”,我也得说帮啊。
都十年了,每天像全职老妈子一样伺候他,
帮他在事业上功成名就,偷偷料理掉所有对他不利的人,费尽一切心思讨他欢心,不敢有一件事怠慢,不能有一天不陪着笑脸,就这样,还是被不屑一顾了。
那十年前的我,只能是更多披了一层纯洁友情的外衣,其他的,其实真没差多少。
十年了,虽然不能让他展颜,我却已经尽我全力补偿他了,连最后放他自由,我都做到了。
如果说是恨我浪费了他的青春年华,那么——他现在二十七岁,正在最英姿勃发的年纪,青春也不能算完全被我浪费掉了。
我私底下觉得自己虽然做得很不对,但怎么也算仁至义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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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心都是肉长的,就算我怎么样配不上他,十年了,十年跟在身边的一只老流浪狗也该有点感情了吧。
要说拆散他和夏明修,虽然很对不起夏明修,但是事实就是十年之间两个人根本没断过,有我没我基本一样,根本就不把我放在眼里。
就算没我从中作梗,两人难道就能再突破现状,顶着演艺界名人的身份把两人的关系昭告天下?
所以我觉得我还不算特别愧对他们。
心不在焉地跟着金宇彬工作一天之后,在停车场,终于遇到了我特别愧对的人。
死了之后第一次看到,还真的挺想念他的。
我知道金宇彬是不喜欢他的,貌似还有点怕他,以前见到他都会浑身不自在,今天照旧表情僵硬,以往那人看在我的面子上会给金宇彬个好脸,今天也脸色不善。
脸色不善其实已经很对的起金宇彬了,我还以为他会跳起来把金宇彬暴打一顿。
我哥方写忆,就是那个对我特别好,我十八岁的时候才认回来的老爸的前正宫娘娘的儿子。
因为十八岁才认识,叫哥我觉得肉麻,于是一般情况下我都会直呼其名。
离近一看,方写忆虽然还是帅,但清瘦了不少,脸色也很差。
我给他添了不少麻烦。
他以前虽然位居经理,却一直是懒得管公司的事,三天两头不见人影的人,现在公司整个都是他的了,我没有提前预告就把大小事务全盘扔给了他,还要他帮我料理后事。
凭良心讲,其实真的特对不起他。他对我一直不错,结果我肯定让他伤心了。
既然我不在,方写忆总经理就没有理他旗下的大牌歌星,径自向自己的银色奔驰走过去。
“方先生。”金宇彬不知出了什么问题,破天荒开口叫他。
方写忆优雅地拉开车门,停住,头都没回,架子拉得比金宇彬大明星还要足。
“请问,您……能联系到李钟硕吗?”
我很惊讶。
我以这种没人看得到的形态在他身边也飘了有一周左右了,他可一次也没有主动提及我。初次听他提及,我也并不是特别高兴,按照常识推理,他就算能想到我也八成不是什么好事。
“尹先生找钟硕有什么事吗?”方写忆一身黑色风衣,靠着银色跑车缓缓转身,潇洒优雅万分,绝对可以媲美电影的拉长慢镜头,他还嫌不够,又悠悠点起一支烟。
方总经理如果去拍电视剧,赚得不能比夏明修少。
“他……还有一些东西放在我这里,我想还给他。”
果然,我的推理正确。
那一箱他看了就烦的照片吗?我立刻开始无情地嘲笑金宇彬,你自己烧了就是了,至于多此一举么,你还是想借机知道我的下落吧?
我的遗书里,明确地告诉方写忆,不要告诉金宇彬我的事。
如我之前所说,我起码最后要善良一次,我不希望金宇彬因为觉得有愧与我而和夏明修不得修成正果。
现在看来,我还是太自命不凡了,还以为自己这种金宇彬生命中的小灰尘能够给他造成一定的影响。
失败源于过度自信,非常鄙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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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比较自私,虽然希望金宇彬幸福,但是看着金宇彬和夏明修一起幸福快乐就想搞破坏,根本不能装作视而不见,更别说是退到一旁默默祝福,
所以说要我放手确实是比登天还难,就因为我只要活着一天,都没有办法看着他和别人在一起,才用死来一了百了放他自由。
当然阴魂不散这个结局不是我能预料到的,相当令人哭笑不得。
而现在,我已经彻底叹服了,甚至学会了欣赏两个人在一起的美好。
我知道我一定是还有什么没有做好,才仍然不得升天。或许要等到我可以由衷地为他们感到高兴的一天,我就解脱了。
不可思议的是,一周之前这还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但是现在每天看着两人平静的幸福,我却觉得也快了。
等到万籁俱寂两人早都沈沈睡着了,我无所事事,于是开始继续挖掘情敌的完美品质。
夏明修还是一个很坚强的人。
当年在医院里,他是面对病魔最顽强的;后来在萤幕前,他也是笑得最灿烂的。
我一直特别嫉妒他。但是从来不敢跟神祈祷这个人能早日从我和金宇彬的生命里消失。
在医院里的时候,他正被白血病折磨着,随时都可能死掉。在生与死这个问题上,我不敢到神明面前乱说话。
我经常被金宇彬押着,不情愿地去看他,他每次都是苍白、透明,却坚强地笑着,缠着我说我们俩小时候故事吧。
他那时病得都不太能走路了,就只好捣腾着花草,在窗边种了一排一排,抹得满脸泥,然后神神经经地一个一个花苞起着名字。
医生其实很反对他玩泥巴的,不过可能也都知道他差不多没救了,也就由他去了。
夏明修的花草无非就是一些小红小白之类的俗气名字,只有一盆,开了很漂亮的粉红色的花,其中最风情万种的一朵,他给它起的名字是“金宇彬”。
旁边自然有“李钟硕”和“夏明修”,不过那两个都一副萎顿,昭显着主人明显的偏心。
我在那个时候就觉察到了夏明修对金宇彬的心意。情敌之间互相感应的直觉总是非常准确,他是玲珑心思,自然也明白我的心意。
那个时候我和金宇彬都不认为他最后是能活下来的。
金宇彬背着他偷偷哭的时候,他就会安慰他说,我又还没放弃,你哭什么。
当时我虽然极度妒忌他抢去了金宇彬的注意力,同样还是希望他能够好起来。
中间有一次他昏迷了,好几天,我一度在想之后我该怎么安慰金宇彬,结果他居然还是醒了,明明刚刚最接近地濒临死亡,他醒来第一句话仍然是笑着说:“跟你们说了,我命大,死不了。”
最终连命运之神都被他的坚韧打败了,居然在最后关头找到了适配的骨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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