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复兴街之前
作为一个古风坑写惯了的文渣而言,写现代文与其说是种挑战,不如说是种如凌迟般的折磨。
可能在说吧的各位笔者看来,这很不可思议,而一般的想法都如下:
古风文要求的古调文笔明明就比随便一篇现代小白要来得高很多,古风素材又是千篇一律,讲的无非是朝堂后宫、沙场江湖,最多来点武侠和玄幻元素也就差不多了,能写的东西也比现代的少。又由于古风文多数是历史架空的背景,要写得深入人心,肯定也比现代文扯个心灵鸡汤来得难……
然而,阿默之所以觉得古风文好写,就基于它可以任由笔者创造发挥——只要脑洞够大,不要出现槽点太多的情节,再糊上一个可以随时装逼带我飞的文笔,一篇十几万字的古风文就差不多能入眼了。
阿默之所以这样说,就是想表达,无论是《繁华尽》还是《连城诀》,它们在阿默心中的定位,也差不多如此。
纵然,它们的亲妈是阿默我自己。
可能你们会说,阿默你是不是有病,怎么会这么想!不过是写文,玩玩而已嘛!
阿默可能也只好笑笑,回答你们一句:没有野心的写手,不是好写手。
在审视写文这件事情上,阿默其实并不打算做个专业的、以此为生的人气写手,只是觉得既然写了,那么就要写出点样子,而文的评判的标准则拿捏在看文的每一位手上,毕竟萝卜青菜,各有所爱,然而每一位看客的建议,或大或小都是于阿默而言最好的礼物。
复兴街这篇文,是阿默正式开始写现代的第一篇长篇,从之前写现代短篇开始练笔,阿默也是现在才觉得是时候正式填补复兴街的时候了。
这篇现代文之于阿默,还是挺有一份分量的,因为阿默不想把它写成一本满大街随手就能抓到的狗血言情或者是小资小清新。
阿默想试着用最平淡的文笔去讲述一个或喜或悲的故事,除去繁冗和文艺以及大量的修饰,像慢慢地织一件毛衣,送上一碗白开水。
呐,暖和虐都藏在字里行间,就算作在玩儿一个角色代入的游戏好了。
看文前喝一杯二十七度的温白开,食用效果更佳哟。
阿默
16.2.23
19:32
作为一个古风坑写惯了的文渣而言,写现代文与其说是种挑战,不如说是种如凌迟般的折磨。
可能在说吧的各位笔者看来,这很不可思议,而一般的想法都如下:
古风文要求的古调文笔明明就比随便一篇现代小白要来得高很多,古风素材又是千篇一律,讲的无非是朝堂后宫、沙场江湖,最多来点武侠和玄幻元素也就差不多了,能写的东西也比现代的少。又由于古风文多数是历史架空的背景,要写得深入人心,肯定也比现代文扯个心灵鸡汤来得难……
然而,阿默之所以觉得古风文好写,就基于它可以任由笔者创造发挥——只要脑洞够大,不要出现槽点太多的情节,再糊上一个可以随时装逼带我飞的文笔,一篇十几万字的古风文就差不多能入眼了。
阿默之所以这样说,就是想表达,无论是《繁华尽》还是《连城诀》,它们在阿默心中的定位,也差不多如此。
纵然,它们的亲妈是阿默我自己。
可能你们会说,阿默你是不是有病,怎么会这么想!不过是写文,玩玩而已嘛!
阿默可能也只好笑笑,回答你们一句:没有野心的写手,不是好写手。
在审视写文这件事情上,阿默其实并不打算做个专业的、以此为生的人气写手,只是觉得既然写了,那么就要写出点样子,而文的评判的标准则拿捏在看文的每一位手上,毕竟萝卜青菜,各有所爱,然而每一位看客的建议,或大或小都是于阿默而言最好的礼物。
复兴街这篇文,是阿默正式开始写现代的第一篇长篇,从之前写现代短篇开始练笔,阿默也是现在才觉得是时候正式填补复兴街的时候了。
这篇现代文之于阿默,还是挺有一份分量的,因为阿默不想把它写成一本满大街随手就能抓到的狗血言情或者是小资小清新。
阿默想试着用最平淡的文笔去讲述一个或喜或悲的故事,除去繁冗和文艺以及大量的修饰,像慢慢地织一件毛衣,送上一碗白开水。
呐,暖和虐都藏在字里行间,就算作在玩儿一个角色代入的游戏好了。
看文前喝一杯二十七度的温白开,食用效果更佳哟。
阿默
16.2.23
1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