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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新台湾SPA出啥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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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台湾纠纷,怎么SPA机到处受到攻击?不就一个被很多人说成没啥用的仪器?
可连美国的FDA都认可通过了,发证了,
怎么小台湾还不认可?跟FDA对着干?
不是有啥FDA通过的,行销国家同时认可并认同销售模式吗?
不把FDA当一回事?
这是国际事物,个人干涉不了,没那能力,我不知道那边四野等为啥操心?
是不是觉得美国FDA跟如新都有问题?
矛盾的世界,不是随随便便就反对的,几年前的事情,有没有时效?不懂法,学习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6-02-26 20:52回复
    多老的梗了这是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6-02-26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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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于spa机的效果,台湾有司认定这个是医师资格才能操作的医疗器械,不能销售给一般消费者自己操作,所以公司遵照当地法律,没有在台湾销售。
      从大陆和香港销售spa机开始,就一直有台湾经销商从香港和大陆往回带,大陆因为业绩不和海外合并,基本是经销商之间以货易货的形式进行,非常麻烦,香港就简单的多,如新公司除中国大陆外,全球市场奖金通算,所以外地经销商直接在香港用自己号码下单就可以,香港公司算好pv点数传回美国总公司电脑,最终由购货经销商的当地公司支付奖金,但是异地购货有个限制,每个经销商每样产品不能超过两件,所以基本带回台湾的spa机都是零星的随经销商行李就完成的,海关根本注意不到,所以台湾经销商或顾客如果有机会到香港,一定会买两台带回去。
      而2012年的香港年会台湾大概去了1万人,同一时间那么多spa机过关,引起了台湾海关的注意,记得那几天是专门查从香港出发的航班,见spa机就扣,我知道的一个团队,因为年会结束后到北京做活动,回台湾是从北京飞的,结果一台都没被扣,那会儿台湾经销商人心惶惶就对了。
      其实,私带不能销售的产品是种走私行为,走私的主体是经销商,查获的也都是经销商,但一个,同一时间大批量,执法部门可能怀疑是公司组织的走私,这可真是冤枉公司了,绝没有。另一个,虽然香港购的货,奖金却在台湾发,是不是被认定公司销售了,他才不管什么全球联线什么的,我是觉得执法部门只跟经销商玩不过瘾,一定要把上市公司拉进来一起玩那种,而且隔这么多年才发难。。。不知道,总之,这次台湾如新高管可能要替走私的经销商以及对经销商有利的全球联线制度挨板子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6-02-27 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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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希望公司强大的公关团队法律团队能发挥作用。
        另一个,希望不会影响全球联线的制度。
        中国大陆与海外市场区隔开,没有联线,到底是好呢还是不好呢?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6-02-27 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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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物价局22日发布公告,对贵州省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开出2.47亿元的罚单。
          公告指出,2012年以来,贵州省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通过合同约定,对经销商向第三人销售茅台酒的最低价格进行限定,对低价销售茅台酒的行为给予处罚,达成并实施了茅台酒销售价格的纵向垄断协议,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四条规定,排除和限制了市场竞争,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公告表示,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受到调查后,该公司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还违法扣减的保证金,按照法律要求及时进行了深入整改。鉴于以上事实,对该公司依法处以2.47亿元的罚款。
          最新报道:
          四川发改委公布罚单 五粮液价格垄断受罚2.02亿
          四川省发改委22日依据《反垄断法》对宜宾五粮液酒类销售有限责任公司限定全国经销商向第三人转售商品最低价格,与经销商达成并实施白酒销售价格纵向垄断协议的行为进行了处罚,罚款2.02亿元。
          2009年以来,五粮液公司通过书面或网络的形式,与全国3200多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销商达成协议,限定向第三人转售五粮液白酒的最低价格,并通过业务限制、扣减合同计划、扣除保证金、扣除市场支持费用、罚款等方式对不执行最低限价的经销商予以处罚。2011年,公司给予四川一家大型连锁超市停止供货的处罚,迫使超市承诺不再低于规定价格销售五粮液产品。2012年,公司对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湖南、四川、云南、贵州等11省市的14家经销商“低价、跨区、跨渠道违规销售五粮液”行为,给予扣除违约金、扣除市场支持费用等处罚。
          五粮液公司利用自身的市场强势地位,通过合同约定、价格管控、区域监督、考核奖惩、终端控制等方式,对经销商向第三人销售白酒的最低价格进行限定,达成并实施了白酒销售价格的纵向垄断协议,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四条规定,排除和限制了市场竞争,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6-02-29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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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甜童鞋,你先学习下,不懂的话可以虚心问我。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6-02-29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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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非只要是与经销商签订限价合同,
              就一定违反反垄断法。
                因为反垄断法第15条还规定,
              如果经营者能证明其达成的限价协议是为了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等目的,
              并且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
              就可以免于反垄断法的处罚。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6-02-29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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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销管理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本条例所称直销企业,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经批准采取直销方式销售产品的企业。
                本条例所称直销员,是指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将产品直接推销给消费者的人员。
                这里,规定了直销方式不能以店铺等固定经营所场作经营直商品,
                而要直销员将直销商品直接推销到消费者,而且是不能再转手卖给他人;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6-02-29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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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招募直销员应当与其签订推销合同。
                  未与直销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签订推销合同的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直销活动。
                  签订合同,不管直销员,代理商,职员。
                  不按照合同履行,等于违反合同约定。
                  违约行为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野你不按照企业规则要求和合同的所有行为,给企业带来的法律责任,带来损失,
                  最后还是追究你的责任。
                  别拿什么垄断法来混淆视听,以达到你扰乱如新人的目的。
                  就你跟那吧主,学歪的,带歪头是行不了多远的。
                  不懂法就无法无天。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6-02-29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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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对于那所谓真相吧主和四野之流,
                    除了教育普及从建立基础规则,比如吧规开始,
                    建立吧规,
                    如果不遵守,再教训对照执行,带头违规,那就用你喜欢的方法帮助你学会遵守规则。
                    总不可能用规则规范他人,处罚他人,
                    而不按照规则要求处罚自己吧?
                    比如自己不文明骂人等负面消极言论。
                    自己也去对照执行。
                    否则,就成立垃圾桶,
                    大家也都会去丢垃圾进入去,成了藏污纳垢之地。


                    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6-02-29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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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经销商走私公司有没有责任这个问题,怎么就意识流到茅台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6-02-29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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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象一个场景,某国家禁止销售猪肉,某跨国连锁快餐店的产品线有一款猪柳堡,那么,该企业在该国家的营业网点取消了禁止销售产品的销售,就算是遵守该国法律了。
                        现在的问题是,有人进了店,要猪柳堡,店员说本店没有,但是,我明天去国外旅游,可以在那个国家的店买一个猪柳堡带回来给你。。。。。。结果,店员在带猪柳堡进海关的时候被抓。。。那么,到底这是店员的个人行为还是店员所属企业的企业行为,应该有一套判断的准则,惩罚力度也应该是天差地别的,我相信,任何一个企业,遇到这种状况,都不会承认这是企业行为,否则就叫挑战法律,最佳说法是,这是店员的个人消费,我们很遗憾,但企业无法干涉。超出个人消费标准了,说法应该是,这是店员个人的走私行为,企业并不支持。最无脑且sb的说法是,该店员的行为由企业负责,摆明了看不惯你这条法律。
                        5楼四野那个回复,说明他认为企业应该用最无脑且sb的说法来回应,与其说他想挑拨如新经销商和如新公司的关系,不如说他智商堪忧最合适。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6-03-01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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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lue你既然知道企业都不承认,那就是承认如新也不例外,也等于承认限价行为为灰色潜规则。
                          这就够了,感谢你做为如新高阶再次站出来揭露如新真相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6-03-01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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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企业都一样会做的事,如新为什么例外?
                            如新不例外怎么就等于承认限价是潜规则了?
                            你的这种跳跃性逻辑实在让人不敢恭维。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6-03-01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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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如新没什么“真相”可‘’揭露‘’的,我只是阐述我认为的事实而已,如果有偏差,那是我的“认为”有偏差,和在如新的级别没关系,倒是你们,口口声声客观,其实已经偏离客观很远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16-03-01 19:33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