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1.动物科学专业:学校在确保生源质量的前提下(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30分),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技能测试都合格的考生,根据知识和技能测试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单科排序:专业理论、语文、数学、英语、技能测试。
2.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校在确保生源质量的前提下(专业课成绩不低于100分),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根据专业课和文化课综合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总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300 + 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700。
综合成绩(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单科排序:专业课、语文、数学、英语。
1.动物科学专业:学校在确保生源质量的前提下(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30分),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技能测试都合格的考生,根据知识和技能测试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单科排序:专业理论、语文、数学、英语、技能测试。
2.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校在确保生源质量的前提下(专业课成绩不低于100分),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根据专业课和文化课综合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总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300 + 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700。
综合成绩(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单科排序:专业课、语文、数学、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