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一下情况,我和BF准备16年年底结婚了,因为想着最好结了婚就有新房住,所以最近一直在看房子。现在已经看好了天街那套79平的三房,天街的房说是6月就交房了,这样正好可以赶到16年年底住进去。现在遇到个问题,再请教一下大家。
BF说是他爸妈先付三成首付,因为考虑到写两个人的名字会比写一个人的名字贷款要高一些,所以只登记BF一个人的名字。我之前也想着反正他们家出的首付,就只写BF一个人的名字也无所谓,后来跟我朋友一说,朋友却强烈建议我加名。朋友说BF特意拿写两个人的名字会比写一个人的名字贷款要高一些这个理由来说服我,说明他明显是存了心思的。再且,我和BF的工资差不多,也即婚后还贷实际上我也是有真正承担了的,但是房子却和我无关这怎么也说不过去。如果以后离婚了,虽然也能分到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但房子才是实实在在的,能不能拿到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钱这个可是说不好的事。
大家觉得我真的应该要求加名吗?我就担心如果我非得要去争那个加名的话会让我BF及他爸妈觉得我不真心,担心会影响感情。其实说真的,我家条件比我BF家的条件要好一点,之前我没和我BF谈恋爱前我妈还有想过给我在武汉买房的,只是后来看我谈恋爱了就没再说了。我和BF谈了有半年多了,目前感情还比较好。
求大家给给意见。这个名到底应不应该加?
BF说是他爸妈先付三成首付,因为考虑到写两个人的名字会比写一个人的名字贷款要高一些,所以只登记BF一个人的名字。我之前也想着反正他们家出的首付,就只写BF一个人的名字也无所谓,后来跟我朋友一说,朋友却强烈建议我加名。朋友说BF特意拿写两个人的名字会比写一个人的名字贷款要高一些这个理由来说服我,说明他明显是存了心思的。再且,我和BF的工资差不多,也即婚后还贷实际上我也是有真正承担了的,但是房子却和我无关这怎么也说不过去。如果以后离婚了,虽然也能分到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但房子才是实实在在的,能不能拿到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钱这个可是说不好的事。
大家觉得我真的应该要求加名吗?我就担心如果我非得要去争那个加名的话会让我BF及他爸妈觉得我不真心,担心会影响感情。其实说真的,我家条件比我BF家的条件要好一点,之前我没和我BF谈恋爱前我妈还有想过给我在武汉买房的,只是后来看我谈恋爱了就没再说了。我和BF谈了有半年多了,目前感情还比较好。
求大家给给意见。这个名到底应不应该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