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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创作法律小课堂| 第一讲| 证据的法律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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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小说与司法现实中的“证据”,究竟有多大差距?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6-01-08 09:16回复
    此文转自推理世界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6-01-08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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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幕已至,黑色的天际挂着冰轮。深山密林间的老宅子里,一席人正襟危坐,仅一人站在房间中央,眉宇间满是英气。没错,这就是我们看过千万遍但绝对不会厌烦的经典场景:侦探聚集起所有与案件相关的人员,开始推演案情。在一步步的抽丝剥茧之下,凶手的身份暴露在大家面前。面对着千夫所指,凶手丝毫没有畏惧,他寻找着各种方式为自己辩解着,最后丢出了屡试不爽的绝招:双眸紧盯侦探,高冷地问道“你有证据吗”。此时,早有准备的侦探将撒手锏抛了出来——让凶手绝对无法抵赖的物证!在这种严密的逻辑推理和确凿无疑的证据之下,凶手双膝跪地,痛哭流涕,接下来就是凶手的自白时间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6-01-08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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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一位推理迷都不可能对上述场景陌生,至少在七八百集《名侦探柯南》的训练下,这已被视为推理故事的“标准配置”。事实上,即使是大师级别的推理小说家,在其作品中也几乎无法完全避免类似场景的描写。那么问题来了,让凶手最后一道防线崩溃的所谓坚实的“物证”,在现实司法中有着怎样的事实面相?推理小说中的这一经典场景,在刑事侦破中,是否真的有其必要性?
        罪案的司法步伐与刑事证据的各种面孔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6-01-08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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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回答上面那个问题,我们需要先了解侦破罪案的司法过程。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编纂的体例结构对此有很精确的描述:除了该法第一编“总则”之外,第二编到第四编的标题恰好便是刑事侦破的整体过程:“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审判”,最后是“执行”。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6-01-08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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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来说,一个刑事案件通常要经历如下几个阶段:首先是进行立案和展开侦查,这通常由公安机关来进行,在个别特殊案件情况中则由检察院进行。待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会向同级检察院移送起诉意见书及相关案卷材料,交由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提起公诉后,案件正式进入法院审判阶段,可能会经历一审、二审,乃至死刑复核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待审判产生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后,则依此落实相关的执行程序,比如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等等。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6-01-08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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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一系列过程中,刑事案件的证据具有三种不同的面孔: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6-01-08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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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种是让公安机关足以立案和进行侦查的“证据”,这一标准极低,基本上发现有犯罪事实的存在即可,也正因为这个原因,当我们发现罪案发生时,打一通110,警察蜀黍都会迅速赶到现场。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6-01-08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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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种是在侦查终结后,足够让检察院决定提起公诉的证据,此时的证据要求即明显提高,因为一旦提起公诉,如果不能令犯罪嫌疑人在法院上被认定有罪,根据“一事不再理”的原则,检察机关将难以再次起诉。因此,《刑事诉讼法》要求只有“犯罪事实、情节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才能够提起公诉。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6-01-08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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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种是在法院作出有罪判决时的证据,此时对证据要求的标准最高,否则将有可能导致冤假错案。在刑事司法学研究中,最常用以概括这一阶段证据要求的是所谓“证据链”,即像锁链一样不相矛盾、相互印证和紧密咬合的证据体系,从而衔接组合出特定的犯罪嫌疑人作案的整体过程,能够排除合理怀疑。只有在这种严格的标准下,犯罪嫌疑人才能被判决有罪,否则,应当依照“疑罪从无”的原则判决犯罪嫌疑人无罪释放。
                    凶手认罪抑或“切实”的物证:没有你想象中那么重要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6-01-08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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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让我们回到开头那一推理小说的经典场景中,按照刑事司法学的知识审视一下:凶手认罪或侦探拿出确凿物证,是否真有那么重要?


                      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6-01-08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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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不是法庭派的推理小说,上述经典场景发生的刑侦阶段通常是检察机关即将提起公诉的时间。在小说或影视剧中,经常以凶手认罪后被现场的警察戴上手铐后带走的场景终结整个故事,在现实生活中,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便是公安机关将相关材料移交检察机关,交由后者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因此,此时侦探举出的证据,应当以是否能让检察机关足以提起公诉的标准来看待,即“犯罪事实、情节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6-01-08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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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讲到这里,我们就能以一个更加理性的态度审视这一推理故事中的经典场景:犯罪嫌疑人究竟能否被判为有罪,其实不是侦查阶段完成的任务,同样地,侦探的推理过程只需要足够提起公诉即可,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只能交由法院的法官来最终判断。或许有些朋友会反问:如果让侦探在侦查阶段就达到了完全能证明凶手有罪的证据,不更能体现出侦探形象的完美、展现推理故事的精彩?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6-01-08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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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恰如前面所讲到的,证明一个人有罪的标准是足够排除合理怀疑的一系列证据组成的“证据锁链”,而并非其中的一个或几个“物证”。即便是案发现场的凶手指纹、在犯罪嫌疑人身上搜出的带有死者血迹的凶器等等这类级别的“坚实”的物证,也只是构成了证据锁链当中非常重要的一环,而不能独立作为凶手有罪的最终根据。阅遍天下推理小说的读者肯定能理解这一逻辑,因为在推理小说的世界中,就发生了无数以类似的“物证”栽赃陷害的经典故事。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6-01-08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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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精明的侦探通常会通过一些毫不起眼的小细节发现违和感,进而为无辜者辩护,这就是证据锁链无法相互严密咬合、出现了矛盾的典型体现。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6-01-08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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