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吧 关注:48,142贴子:743,116
  • 13回复贴,共1

试用期最后一天被辞退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该公司是外资企业,公司和我签的是3年合同,试用期是6个月(从2015年7月1日到12月31日)。在12月31日当天,被告知我被无理由辞退了,合同解除日期是12月31日。
1.我在试用期是合格的,领导评分通过的。
2.因为请假半天(12月31日下午)被领导批准了,所以当天下午未能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协议。
3.因为公司需求,实际上我在6月29日已经去公司上班了。有人证和工资证明。
4.公司愿意赔偿我2N工资,是0.5×2=1倍的工资。
5.没有提前一个月的通知期。
我想咨询的是:1.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我1×2=2倍的工资(满6个月)?
2.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偿我一个月的代通知期的补偿金?
感谢各位!


IP属地:上海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16-01-03 10:06回复
    你不是签了合同了吗,怎么还有双倍工资?


    3楼2016-01-03 10:37
    收起回复
      还有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你签的日期是多少号?


      4楼2016-01-03 10:38
      收起回复
        (二)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你签字的日期超过试用期了他就属于违法解约


        5楼2016-01-03 10:48
        收起回复
          签合同了没有双倍工资,辞退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6-01-03 15:5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