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男子天团吧 关注:361贴子:11,918

比纹丁丁还疼的眼球纹身!!!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1楼2015-12-12 15:02回复
      所谓眼球纹身就是在巩膜(虹膜周围白色区域)上进行染色,将墨水直接注入眼球中,墨水颜色会在巩膜中扩散,最后让自己的眼白部分被“染色”。尽管医学专家警告称这可能引发失明和癌症,但是现在在澳洲,已经有至少20人给自己的眼球纹了身....


    2楼2015-12-12 15:03
    回复


      3楼2015-12-12 15:03
      回复
        一名有眼球纹身的男子被告上了阿拉斯加州法院。他的审判引起了人们对这一奇特面部装饰的关注。眼球纹身自出现以来还不到十年之久,但是却时时经历着新的变化。


        4楼2015-12-12 15:04
        回复
          39岁的詹森•巴纳姆承认自己故意谋杀了一名警官。在他的头上和半边脸上纹有夸张的刺青—脸颊上的尖牙,前额正中央的眼球。不过更具戏剧性地是他的右眼眼白被纹成了深黑色。
          安克雷奇警局局长缪•马克在为控方辩护的过程中请求法官看一下巴纳姆的脸。他说,罪犯的脸表明很早以前他就已经对大众怀有敌意。


          5楼2015-12-12 15:04
          回复
            把自己整成这样,显然是愤世嫉俗了。。。


            6楼2015-12-12 15:04
            回复
              尝试将颜料注入眼球的第一人是美国的一名纹身艺术家,名叫卢纳•科布拉。他最初的目的只是想让自己与风靡一时的科幻电影《沙丘魔堡》中的人物角色拥有类似的蓝眼睛。。。


              7楼2015-12-12 15:06
              回复
                无法直视。。。


                10楼2015-12-12 15:08
                回复

                  波兰说唱艺人波佩克感觉眼睛中一阵灼烧,使他难以入睡。


                  11楼2015-12-12 15:09
                  回复
                    这只是后遗症之一。。。


                    12楼2015-12-12 15:09
                    回复

                      作为全球拥有眼球纹身少数女性中的一位,加斯认为每一个想要做眼球纹身的人务必要确定自己做出的选择是正确的。她说:“这可不像你在手腕上纹个小刺青那么简单,它将让你得到永久性的体貌变化,颜料是不能再从眼睛里取出来了。”


                      13楼2015-12-12 15:10
                      回复
                        永久的。。。


                        14楼2015-12-12 15:11
                        回复
                          给虹膜着色
                          ◆外科医生兼哲学家盖伦于公元150年写下给眼睛的有色部分—虹膜染色的相关文字。
                          ◆虹膜的着色过程—灼烧眼睛表面,把颜料蒙在因白内障、角膜瘢痕和角膜白斑导致的的眼内浑浊处。
                          ◆虹膜的着色原因—美化已经失明患者的眼睛,使其看起来美观一些。
                          ◆19世纪,给虹膜着色的实践活动重新流行起来,而经过改进的着色方法—运用纹身针注射颜料—也一直沿用至今。


                          15楼2015-12-12 15:11
                          回复
                            看着就疼啊。。。


                            19楼2015-12-12 15:15
                            回复
                              他们觉得这是一种特立独行的身份象征,也是一件非常骚的事情。


                              20楼2015-12-12 15:1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