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w alcohol rum
【低度朗姆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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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铃响,酒吧大门被推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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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光临。”酒保擦拭着淡蓝色的透明酒杯,语气平静地说出职业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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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清来者后,酒保的表情缓和了很多,礼貌地寒暄道:“今年的伦敦还真是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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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只是十一月初,冰冷的雨就一直下个不停,打在身上刺骨的疼,浑身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着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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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呋呋呋呋,可不是嘛。”唐吉诃德·多弗朗明哥将黑色大衣脱下挂在衣架上,露出笔挺的粉色衬衫,抬腿坐在了吧台前的凳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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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还是老样子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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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呋呋呋呋,有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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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多弗朗明哥出现在了这座不起眼的小酒吧里,人们的视线就没从他身上挪开过。唐吉诃德·多弗朗明哥,唐吉诃德家族boss,伦敦金融三大父之一。据说光是他手上那块百达翡丽就足以买下一座古堡,其经济实力到底有多么任性也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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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杯威士忌被放到了多弗朗明哥的面前,杯底的冰块轻不可闻的碰撞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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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声机里流淌出轻柔的大提琴的旋律,一点一点在酒吧里弥漫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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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的雨还在下个不停,行人脚步匆匆,雨点噼里啪啦砸在伞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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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酒,雨,安静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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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铃响,酒吧大门又一次被推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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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光临。”酒保擦拭着淡蓝色的透明酒杯,语气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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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叔,这里有吃的吗?我快饿死啦!”少年特有的轻快的声音猝不及防的撞了进来,一切安静祥和在此刻骤停了一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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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这位客人,请先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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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那就多谢啦!什么都好麻烦快一点!我饿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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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弗朗明哥转头看了一眼坐在他旁边的少年。红色的连帽外套,黑色的休闲裤,一双烟灰色的休闲鞋,看起来很普通的装扮。但是仔细一看的话,就会发现,每一件装备无论是面料还是做工都很考究,这可不是随便都能买得到的。唯一有些突兀的就是挂在脖子后面的一顶金灿灿的草帽和黑色发丝上滴落的雨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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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墨镜,所有颜色都晕上了一层迷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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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弗朗明哥认识这个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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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奇·D·路飞。同为三大父之一的蒙奇家族的小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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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奇家族和唐吉诃德家族算是老交情了,几十年来这两家都是死对头,只要在生意场上碰到了那必定是一番刀光剑影,互相抢对方的生意已经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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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个小少爷的出名,却跟家族生意没有丝毫关系。据说这小家伙在十七岁那年离家出走整整两个月,蒙奇家族的人跟疯了一样把整个伦敦,甚至是整个英国翻了个底朝天,最后小家伙自己灰扑扑的回来了,一问原因,居然是觉得很无聊就组织几个小伙伴一起去骑自行车环地中海,唯一的代价就是瘦了一圈也黑了一点。从此以后蒙奇家的小少爷就出名了,人们都说这小家伙是个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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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子有什么不好。因为是疯子,才能成就常人达不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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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多弗朗明哥也是个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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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弗朗明哥看了一眼路飞,就把头转了回来。他没打算在这里和这个小家伙有什么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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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命运总是爱跟人对着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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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你是。。。明哥!唐吉诃德的那个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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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弗朗明哥的额角暴起了一根青筋,这小家伙有点太不懂礼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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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在这里啊,真是太巧了嘻嘻嘻嘻。”少年笑着,眉眼弯弯,灼灼如太阳,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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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艾斯说,我老爹好像又抢了一笔你们的生意?真是抱歉啦嘻嘻嘻嘻。啊吃的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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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保将炸鱼薯条放在了路飞面前,少年在一声惊呼之后便开始大快朵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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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弗朗明哥的手顿了一下,这小家伙故意的吧?哪壶不开提哪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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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呋呋呋呋是啊,托你们的福,我一下子损失了两百多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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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诶?这么多吗?抱歉啦。”路飞的嘴巴里塞的满满当当的食物,模糊的道歉一点诚意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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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弗朗明哥没有回话,酒吧里一瞬间又安静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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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声机里大提琴的旋律轻柔如纱,轻轻地覆在酒吧里每一个人的上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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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的雨还在噼里啪啦下个不停,行人从酒吧走过,窗户上掠过一道模糊的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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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酒,雨,人,安静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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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吗?听我爷爷的意思,我老爹好像要准备慢慢退出金融界了。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会很苦恼的,那我以后就不能再这么自由的到处散步冒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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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特有的糯米嗓音响起,打破了短暂的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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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会将你作为家族继承人来培养吧。呋呋呋呋真是期待。”明哥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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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不想这样啊,继承人可以让艾斯来当嘛,弄不懂爷爷到底在想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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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将下巴枕在吧台上,眉头轻蹙,嘴巴撅着,一副受了极大委屈又无处撒娇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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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弗朗明哥被路飞这幅样子逗乐了,心里对少年的定义悄悄的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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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请问还要续杯吗?”酒保平静的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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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呋呋呋呋不用,再给我来一杯低度朗姆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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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度的朗姆酒,不如普通朗姆酒那么浓烈,但是却有一种醇绵的芳香,喝进嘴里余味悠长,口齿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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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弗朗明哥一向只爱喝烈酒,但是在这样的天气,这样的环境,这样的相遇之下,偶尔换换口味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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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是和蒙奇家族勾心斗角了几十年,一直水火不容,却偶尔在一个不起眼的小酒吧里和对方家的小少爷平静的聊天,不失为一件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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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的雨似乎变小了很多,行人的脚步渐渐放缓,不再因为冰冷刺骨的雨而感到烦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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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台前的人都不再说话,静静的喝着酒,吃着炸鱼薯条,各自流淌自己不为人知的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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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在此刻定格,光阴寂静,万物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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亘古的岁月执笔,以旋律作色,恣意描摹,勾勒出一幅印象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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缱绻风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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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吧。”少年嘬了嘬手指,站起身向外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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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铃响,酒吧大门打开,将大提琴的旋律隔断在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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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的雨终于停了。行人收起伞,步履闲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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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弗朗明哥跟着走出来,抓着大衣,随意搭在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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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背对着他,慢慢走着。他看到少年红色的衣衫,背后金色的草帽,以及有些湿哒哒的发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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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哟,路飞。”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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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缕阳光从破开的云层里照了下来,懒懒的打在少年的身上。少年转过头,笑得眉眼弯弯,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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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哟,明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