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机动车驾驶人:
为了全面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从严查处超速违法行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宕昌县公安局决定,从即日起,交警大队将利用公路治安卡口设备和移动测速仪,开展查处超速违法行为,移动测速路段为:
1、国道212线阿坞乡麻界村路段(273KM+850M)至国道212线哈达铺镇下罗村路段(290KM+350M)。
2、国道212线临江铺乡临江河村路段(336KM+100M)至国道212线沙湾镇砖铺村路段(383KM+400M)。
全县各公路治安卡口进行固定测速、未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抓拍。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